经县人民政府九届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将位于河田镇四中村一宗面积为2265㎡的土地,划拨给汕尾市气象局,作为陆河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用地。现拟核发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依照《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汕尾市气象局。
用地位置:河田镇四中村(详见附图)。
用地面积:2265㎡。
土地用途: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
陆河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660-5663681。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