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工作实际,统筹好国土空间体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和供后监管制度等,细化深化实化工作思路和推动举措。2023年度,共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等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38次,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1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我局制定《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的通知》《陆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宪法法律学习计划清单》,布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依法勤政廉政的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氛围,为依法行政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次,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空间规划走”的原则,成立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土地要素保障专班,在“百千万工程”工作中,深入推进土地要素保障服务,稳步实现土地要素保障“提效增质”,为陆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切实发挥在自然资源领域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同时,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印发《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会审制度(试行)》《陆河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三是公正司法。积极组织出庭应诉,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该移送的坚决移送。配合协助法院生效裁判执行,认真贯彻落实《陆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领导班子带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全局职工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强化用地保障,助推全县发展。2023年度,我县完成用地报批8个批次1167.924亩,正在组卷报批10个批次1008亩;全县供应土地80宗,供应总面积1773.22亩,其中出让土地16宗951.65亩、划拨土地64宗821.57亩;已收回闲置土地4宗173.46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73亩;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制定《陆河县2023年土地收储计划》,已完成土地收储1660亩。
3.强化规划引领,服务城乡发展。一是陆河县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空间响应能力,以构建“一城一园三片区”发展新格局为引领,推动县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是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目前已完成109个行政村调研,各村均已形成初步成果,进展较快的村已完成成果公示和村民代表大会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度,我局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5个,保障我县在土地出让的合规合法性。
4.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土地命脉。一是做好耕地“进出平衡”。编制印发《陆河县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统筹推进耕地恢复及进出平衡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田长制责任体系。全县8镇130个行政村,共设立各级田长4463名,划分网格1230个。三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巡查监管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和设备,对全县耕地保护范围开展动态巡查,经统计,2023年全县违法用地面积共计279.74亩(耕地面积32.91亩),已整改114.22亩,其中复耕面积11.85亩,复绿面积72.38亩,恢复土地原状面积3.72亩,完善用地手续面积26.27亩(耕地面积1.37亩)。
5.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2023年以来,一般登记共办理4428件,抵押登记共办理3646件,均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已成功办理“房产过户+用电过户”业务12户。完成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14件。完成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业务总量4101件,其中金融总对总登簿量3008件,“智能秒批”业务量415件。完成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总量347件,其中法院总对总登簿量171件。二是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2023年度,共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5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2份,《用地规划许可证》63份。
6.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后,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核备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经多方意见和数据核实,重新提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二是有序开展农用地整治工作,加快垦造水田项目指标报备,我县新一轮垦造水田项目共立项9个,总面积为2982.72亩,拟新增水田面积2383.32亩。因垦造水田项目推进有力,陆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广东省第二届垦造水田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三是大力推动建设用地整治。抓好拆旧复垦工作,陆河县已完成11个拆旧复垦项目,面积403.3908亩,其中已完成验收9个。超额完成“三旧”改造任务。四是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螺溪镇欧东村、广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
1.持续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业务培训教育。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局年度学法计划,布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按照学习计划,通过“自然资源大讲堂”视频讲座、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对自然资源业务定期分类进行了培训。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起草程序,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程序,2023年度,共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2宗,涉及《陆河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和《陆河县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用地专项清查处置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二是制定《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会审制度(试行)》《陆河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等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对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重特大事项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决策前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对于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决策设立听证会前置程序,并严格加以落实;三是对于自然资源专业性和涉法专业性比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提前征求专家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必要时要求相关专家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四是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五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依法决策。遇到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程序规范化。
4.审慎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4宗,其中13宗已裁判,剩余1宗暂未裁判,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行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已裁判的13宗案件均胜诉。2023年度,我局没有被行政复议案件。
5.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23年度,我局共有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8宗,其中7宗已答复完毕,剩余1宗已告知要求补正相关内容。
6.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专班工作。根据《汕尾市司法局关于组建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专班工作群的通知》的要求,于每月对自然资源专班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案卷评查有关情况上报市局,2023年度,开展“一对一辅导”“联合执法”共69宗;开展“案卷评查”共3宗。
7.加强文件审查。规范文件的审查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度,共有115宗文件审查。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按照上级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度和信访督办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统计,2023年信访23宗,办结17宗,未出现越级上访的情况。
(三)加强普法工作
通过民法典普法宣传、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带法进社区”“带法进农村”等途径宣传最新耕地保护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2023年度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物资3000余份,制作横幅11条,接受政策咨询400余次。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任务艰巨。自然资源管理包含国土、城乡规划、林权、矿产、测绘等内容,现行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复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职权范围扩大,业务种类繁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履行职责中带来困难和挑战。面对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新职能,相关的法律体系需进一步整合完善。
(二)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面对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的艰巨任务,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业务能力不强,法治观念不够到位,对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及执法文书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执法质量。同时,在行政职权下放乡镇后,乡镇的执法人员对相关职权仍不够熟悉,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适用还不够精准,需要进一步指导。
(三)学法普法形式相对单一。在普法宣传教育上,主要以集中宣传和派发宣传册、宣传画等方式为主,对新媒体等利用不充分,实际宣传效果不佳,需要探索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宣传模式,把普法纳入卫片执法过程中,扩大普法效果。
(四)改革创新意识还需强化。解决一些难点、堵点问题的办法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监管的效率质量,创新服务保障的措施办法。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我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与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