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隆重召开,同时,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六楼会议室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报告。随后,我局通过党组专题会、主题党日活动、宪法宣传日培训会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我局干部职工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自然资源重要论述,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工作实际,统筹好国土空间体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和供后监管制度等,细化深化实化工作思路和推动举措。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0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其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2022年,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我局制定《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的通知》《陆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宪法法律学习计划清单》,布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一系列机制,形成了依法勤政廉政的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氛围,为依法行政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次,落实好“十一个坚持”中抓住“关键少数”的工作部署,局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对法治建设的工作进行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到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落实,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切实发挥在自然资源领域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个人自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确保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二)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一些重要决策、重要议题严格实行局务会议讨论制,涉及其他单位的重大决策问题,严格通过各单位座谈讨论或者印发征求意见函听取各单位的意见,最后通过县委县政府把关决定,大大提高了科学性、民主性,并加强了政策法规股和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作用,对各项决策议题进行法律评估,充分保证了各项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同时,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印发《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会审制度(试行)》《陆河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三)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扎实实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使自然资源保护更加严格、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注重要素支撑更加体现发展的质量和经济效益、维护自然资源秩序更加有力。
(四)公正司法。积极组织出庭应诉,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该移送的坚决移送。配合协助法院生效裁判执行,认真贯彻落实《陆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在驻村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起草程序,2022年,我局共起草三份规范性文件,目前处于审核和审议程序中;二是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集体决策、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征求专家及法律顾问意见等程序进行决策;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受理并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4宗,已全部办结;四是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责任,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4宗,其中2宗正在审理中,行政被复议案件共2宗,已办结。
(二)普法工作
一是制定《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的通知》《陆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宪法法律学习计划清单》,布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并按照学习计划,对自然资源业务定期分类进行了培训。2022年我局已开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执法权下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自然资源保护等相关业务培训;二是通过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今年以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物资1520余份,制作横幅38条,接受政策咨询410余次,已化解信访事项29宗,未出现群体性信访、越级上访情况。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7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视频培训。同时,我局组织干部参加汕尾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主题,进一步提升干部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
(二)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此为契机,在全局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推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
(三)学习贯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业务领域法规、规范性文件,确保弄懂学深悟透,脚踏实地落实。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领导班子带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全局职工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强化用地保障,助推全县发展。今年以来,全县经市人民政府批复8个批次用地,面积456亩,正在组卷报批5个单独选址项目和9个批次用地,总面积为5715亩;已将编制完成《陆河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先行审查;全县供应土地33宗,面积743亩,金额2.4598亿元;全县共收储土地1537.938亩,已完成“三旧”改造项目117亩。
3.强化规划引领,服务城乡发展。已完成“三区三线”试划工作,最终试划成果已经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准使用。同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于初步成果方案,正结合试划工作进行修改完善;已完成上护镇樟河村、鸡坑村,河口镇昂塘村,新田镇田心村等4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余105个村均已形成初步成果;申请使用市级城乡建设用地预支规模544.95亩,用于新能源技工学校、畜禽屠宰及冷链物流基地等9个项目,今年6月已完成省厅备案,切实保障了我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此外,市下达2022年县级建设用地预支规模3900亩,我局根据各镇各单位用地需求及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编制《汕尾市陆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陆河县对门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等35个项目)》,使用陆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42.338亩,该审批表已于11月22日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备案。
4.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土地命脉。全力推进我县二轮垦造水田项目,其中第一轮垦造水田项目已全部形成水田指标1166.29亩(其中今年我县形成水田指标295.21亩,保障了汕尾220千伏商贤(吉梅)输变电工程、南部新城、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汕尾段)、南万幼儿园、传染病医院等重点项目落地);第二轮垦造水田项目已立项7个,已动工建设4个项目1484亩。编制的《陆河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正在全力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制定任务整改清单,落实一日一报制度。我县今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宗,已全部拆除整改。指导乡镇自然资源领域立查处50宗,其中涉刑事7宗。
5.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法院服务”一窗通办服务,建立供水、燃气的(立)过户“一站式”办理,推行跨越通办服务,推进“交房即发证”服务,设立“企业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3272份,核发不动产权证书3742本,办理注销登记848宗,查封、解封登记240宗,综合窗口及自助查询机查询业务4397件,“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平台通办88件,“跨域通办”累计办理161件。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业务办理9件。交房即发证”累计办理621件,转移登记业务量“交房即发证”服务覆盖率100%。二是2022年3月11日,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顺利通过省厅全覆盖检查以及通过省级抽检,其中成果抽检通过进度处于全省前十。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已顺利完成省级汇交工作,为全市第一个完成权籍调查成果汇交的县级单位。三是2022年以来,共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份,《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12份,《建设工程开工规划验线表》17份,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计2963.54万元(其中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缴1145.02万元,催缴1818.52万元)。
6.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截至目前,河田镇共联村委特大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因灾害范围大、治理面积广、治理点分散,资金需求大,综合考虑分两期治理,目前一期已初验,二期施工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通过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方式完成了治理,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工程验收工作(其中完成初验2处,竣工验收16处);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编制《陆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与各镇签订了《陆河县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实行镇领导与受灾群众挂钩,启动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今年地质灾害“零伤亡”。正在开展我县水唇镇甲万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起草程序;二是制定《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会审制度(试行)》《陆河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等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对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重特大事项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决策前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对于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决策设立听证会前置程序,并严格加以落实;三是对于自然资源专业性和涉法专业性比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提前征求专家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必要时要求相关专家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四是严格依据《重大事项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全程记录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五是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对特别重大事项在决策后实施事后评估。六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遇到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程序规范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我局在自然资源执法办案质量方面严格按照省规定标准执行,要求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全程记录、执法结果及时公开、重大处罚结果须经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经市局、县司法局对执法案件评查进行抽查,我局根据抽查指出存在的问题,主动改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升我局执法案件质量,切实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落实有关工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涉及行政许可、国有土地出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事项。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2年,我局共受理并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4宗,已全部办结。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本着“信访无小事”观念,对各类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2022年,已化解信访事项29宗,未出现群体性信访、越级上访情况;二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4宗,其中3宗已审理,1宗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宗裁定驳回起诉,1宗确认违法;行政被复议案件共2宗,已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持续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业务培训教育。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局年度学法计划,布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按照学习计划,对自然资源业务定期分类进行了培训:①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②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辅导视频会、《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视频培训会等③开展执法权下放业务培训、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等。三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多次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四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专家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与业务能力不强,法治观念不够到位,对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及执法文书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执法质量。同时,在行政职权下放乡镇后,乡镇的执法人员目前对相关职权仍不够熟悉,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适用还不够精准,需要进一步指导。
(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我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与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