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现将河田镇人民政府初审上报、相关部门审核完成的彭素孟、高秀谷2户2022年度廉租房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将按程序受理。
地 址:陆河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 住房保障办公室
监督电话:0660-5665328
附:公示表
2022年廉租房申请家庭公示表
陆河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