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陆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建设根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常态学,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统计法治实践,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能力。二是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多次组织班子集中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系统落地、开花、结果。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陆河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陆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身作则,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2023年,本系统无发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本系统无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制定《陆河县统计局2023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并保障经费和人力,加强组织实施。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具体普法措施等,为更好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提供指引。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高全员法治素养。将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引领作用,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系统人员法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多种形式灵活学习。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规学条例,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三是鼓励干部自主学习。通过“学习强国”、钉钉(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载体,鼓励干部职工自主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实效。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5次。四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学法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筑牢统计法律底线,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增强。
(三)依法强化统计监督,不断优化统计法治生态。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我局周密谋划,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数据核查。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入退库自查,配合市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成果,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推动专项治理落实到位,为全面提升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查自纠阶段以来,已核实入库19家,退库7家,对37家企业的源头数据质量进行核查,未发现数据异常情况。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现场检查企业15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抽查企业1家,暂未发现企业统计数据异常,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行为。三是加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震慑统计违法行为,巩固执法检查成果,营造学法、遵法、敬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统计普法宣传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作,推动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党校培训班学习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坚持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把功夫化在日常,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增进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2023年,共走访企业50余家、住户120户开展普法宣传。三是深化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集中宣传。2023年,共开展集中宣传2次,设摊展出展板7块,悬挂横幅10条,发放统计法治宣传纸质材料2000余份,并就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细致的宣传讲解,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环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在普法形式上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社会民众特别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统计法治未深入人心,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在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国家统计执法证参考人员条件要求高,考试通过率低。目前我局具备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0名,执法短板弱项明显,相比我县纳统企业数,统计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不利于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统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二)持续增强统计业务培训力度。 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会议,向企业宣传贯彻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地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
(三)持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各种统计活动主要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下基层、进企业。结合“五经普”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效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统计社会氛围。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把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及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持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技能,切实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积极组织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执法资格考试,把考取统计执法证作为评先评优晋升的条件,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报考,做到应考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