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水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陆河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水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始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股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作为主动公开内容。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推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2.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补充规范和完善。
(二)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1.以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以“抓巩固、抓规范、抓深化、抓延伸”为工作导向,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真公开、常公开、高标准公开。同时围绕县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下去。
2.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有效形式、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档案管理、监督等力争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水利队伍的形象建设,以实际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