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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00725429XA/2023-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1-03
名称: 陆河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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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得到新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取得新成效、服务大局体现新担当、法治为民展现新作为、平安建设作出新贡献。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接下来的头等大事,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班等载体,持续推进“深调研”工作,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定《法治陆河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陆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陆河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完成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以及述职述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全县副处级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34份。

  (三)推进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积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推广应用汕尾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公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543名人员予以发证,对全县近24名不再从事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清理。开展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对集中处罚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专项执法开展等进行指导监督。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能,对政府的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等。完善政府会议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在内的工作事项,先通过法律顾问股的合法性审查,建立起县政府工作会议文件审查的前置程序,严把行政项目审核关,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为县委县政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20份,其中有规范性文件25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份、协议事项23份、招标项目5份。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8个,128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县发展人民调解员72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513名,形成了“骨干支撑、专兼结合、全域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2022年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1件,其中刑事案件277件,民事案件234件;受理人民调解申请446件,化解440件,调解成功率为98.6%;受理公证174件,出证170件。设立“12348”接线座席,组建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接线团队。截至12月,累计接听群众咨询500余件。通过接入广东法律服务网、掌上12348、粤省事、12348中国法网APP等渠道建设陆河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4种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方式、15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服务、2类群众学法用法普法服务,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使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一网通办,实现法律服务“掌上办”。

  (六)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实践开创基层依法治理新局面。以学习、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人士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作用,成立陆河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县机关单位制定“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开展2022年陆河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全县培养“法律明白人”513名,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螺溪镇欧田村被评为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统筹安全和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作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组织2022年度陆河县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共700余人参加培训。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创建陆河县“智慧矫正中心”,不断探索将信息技术运用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可查、可管、可控”,2022年全县入矫79人,解矫79人,撤销缓刑1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4人。接收刑释人员204人,其中监狱及看守所刑满释放120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84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衔接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749人,全部登记在册,做到无脱管,无漏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定位意识还不够,特别是镇村法治专门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还需加大。

  (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各镇行政执法编制多数为新招录公务员,缺乏执法经验和执法资质,导致执法队中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县直单位中存在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无法开展执法,以及没有合理调配有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的情况。

  (三)本县律师资源不足。由于市场等原因,2021年之前我县律师数量一直呈减少趋势,每年都有律师流向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执业,很少有外地律师前来我县设立律师事务所或转所到我县执业。我县律师资源较难支撑全县128个村的法律顾问人数需求,超过一半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需要联系外市支援,管理难度相对增加,服务质量打折扣。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紧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口,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促使其全面掌握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在运用新媒体普法上精准发力,让互联网成为普法主战场,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探索本土文化与法治宣传有效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打造具有陆河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和宣传品牌,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禁毒工作宣传,为全面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实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努力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对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表》及“智慧矫正”系列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陆河县社区矫正中心建立。

  (四)加大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股的职能,为县政府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合法性审查,保障政府工作沿着法制轨道正确运行。提高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应对决策风险的能力。

  (五)力争实现“矛盾不上交、矛盾解决在基层”的目标。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陆河县司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