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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00725429XA/2022-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27
名称: 陆河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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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次数:-

  2021年,陆河县司法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扎实推进“1+1+9”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陆河县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精心组织法治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大会、“三会一课”等方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契机,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1年,我局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4份,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1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其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48份,律师顾问处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合同协议提供意见20份,共203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行政应诉案件14宗。

  3.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落实执行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两平台试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县直21个有执法案卷单位随机抽取了145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三是统筹开展镇级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召开全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分析当前我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15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组织执法资格证考试,全县现持证人数为434人。

  4.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制定《陆河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陆河县“无证明城市”工作规定(试行)》《陆河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定(试行)》,目前全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两批共有959个事项、2204个材料(其中直接取消材料49个,替代取消材料2155个)。

  (三)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维系社会稳定有序良性发展

  1.巩固充实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规范调整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各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信息已在民情地图善美村居后台上完成发布。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2件,其中调处成功655件,调处成功率达98.9%。

  2.严格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参与社区矫正的功能和作用。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广东省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正项目,同时为其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障碍疏导。2021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6名、期满解除92人,完成审前调查评估48人。现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114名,其中男性105名,女性9名,缓刑113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二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到位。一方面,狠抓刑释人员的管控,加强与监狱的联系,确保刑释人员衔接到位。今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人员185人,全部登记在册,做到无脱管、无漏管。另一方面,加大刑满释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方案》,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意愿,最大限度地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帮扶,以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四)创新宣传形式,普法宣传效果成效显著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普法教育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成各部门“合唱”。印发《2021年陆河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已完成对县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进行履职评议,其中4个单位获得评议等次优秀、2个单位获得评议等次良好。

  2.持续开展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创建东坑镇共光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新田镇激石溪村、河口镇北中村、螺溪镇欧西村、水唇镇螺洞村共4个村被评选为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水唇镇螺洞村作为培育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村上报市一级。

  3.打造新媒体普法阵地结合时事热点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视频、漫画、图片等多种表现形式即时推送图文法律新闻资讯和普法微视频,着力宣传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知识,更好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2021年5月创建“陆河普法”公众号以来,发表动态、案例普法近500篇。

  4.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2021年全县学法考试情况:注册学员人数7333人,参考人数7333人,参考率100%,及格率达99.89%,优秀率96.39%,平均分99.27分,排在全市前列。

  5.提高普法教育覆盖面。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突出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加强分类分众精准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2021年我局累计开展5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陆河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力争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原则,以法治扶贫、农民工欠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作用。2021年共受理案件514宗,咨询类案件318件。三是切实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自2021年8月4日恢复公证执业起,解答人民群众公证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已受理并成功办结各类公证事项70余件,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公证事项的需求。四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7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全县128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27名执业律师分别担任(兼任)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律师,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六)狠抓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针对六大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整治。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我局共接收线索13条,其中不列入清查范围2条,11条线索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已办结,作销号处理并归档。同时,我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特点,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以清除害群之马来维护好司法行政队伍肌体健康,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强,被动学法的多,主动学法的少,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定位意识还不够;二是基层普法经费投入不足。

  (二)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一是《社区矫正法》规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开展相关矫正工作,但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没有及时跟进出台,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对于县司法局来说,虽然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但缺乏有力推进;二社矫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专业性有待提高;三社矫经费投入不足,政府购买服务及场所建设较难推进。

  (三)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由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有时会出现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同时缺乏专职从事法律援助的公职律师援助当事人,对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力争实现“矛盾不上交、矛盾解决在基层”的目标。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应诉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整合现有行政复议力量,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庭(大厅)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努力推进“智慧社矫”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利用“民情地图”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档案,提高社区矫正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以建设“无证明城市”为抓手,全面实施扩大电子证照使用,实现一证通办,以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