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规〔2020〕1号)和《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陆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陆人社函〔2024〕70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部署,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民生”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计划从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2024年计划招聘人数共69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陆河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所在村、居住所在村、“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4、此前已享受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的人员不再进行二次安置。
四、岗位待遇、服务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每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1620元/月)予以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为1年,同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19日(8:30—12:00、14:30—17:30),额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相片、身份证明,现场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益凡、谢泽权;联系电话:0660-5662698
联系地址:陆河县人力资源市场五楼市场人才部。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