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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5666215432/2022-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1-01
名称: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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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9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照《陆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积极建设法治人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法治人才队伍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我局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021年,陆河县人社系统未发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我局领导干部坚持做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以法治精神指导落实人社实际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3.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一是组织执法干部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及相关业务培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重点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执法风险防范、劳动监察的行政监督与司法审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等。二是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2021年度我局干部职工学法参学率100%,优秀率100%,有效地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为创建陆河县法治人社系统夯实基础。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截至目前共13人通过考试。四是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人社练兵比武、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课程、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云大赛等线上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五是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及纲要,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

  (二)强化法治思维,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坚持民主管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科学决策、会议决定的方针,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机关重大事项和人事安排都是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对涉及重大经济事项,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反复对照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计划和程序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科学决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加强对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县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宣传,积极完善机制、明确要求,抓住“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词,对党委有要求、政府有需要、群众有期待的事,做到主动负责、敢于负责,做到主动作为、科学履职。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

  1、全面推进“马上办”“提速办”“简便办”工作。积极推进业务流程梳理确认,推进高频事项“马上办”“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开展集成服务、快捷服务、简约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持续推进办理事项下沉,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推进窗口业务即时办理,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幅压缩办结时限,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对可以一次办好的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即时办结。

  2、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城市创建工作。2021年7月,再次深入开展证明材料清理工作,以电子证照核验、当事人告知承诺制、部门间协查等方式替代性取消证明材料68项,极大地提升了窗口业务经办水准,简化办事流程,最大程度达到便民利民。充分利用一楼社保大厅及各股室经办窗口职能,摆放“无证明城市”宣传册,在大厅显眼处张贴宣传海报,提高“无证明城市”的知晓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积极推进全市通办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全市通办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梳理全市通办事项目录,及时公布高频全市通办事项目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行。目前,已公布第一批及第二批“全市通办”高频事项61项。

  4、扎实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人社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我局在市人社局具体部署下推出一批人社局“打包一件事”事项,截至目前已实现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两批共计23个“打包一件事”办事场景。

  (四)促进规范执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以易发、频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业及用人单位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劳动执法监察,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联动机制,对欠薪情况复杂、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案件,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提高处理效率和办案成效。2021年度,全县人社系统开展用人单位检查272家,涉及劳动者人数9568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6宗,涉及238人,金额308.57万元,为被欠薪劳动者追回工资308.57万元;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全县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工程项目30个,保证金总金额达到4046.99万元。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以构建平安陆河为目标,坚持在程序、事件证据及适用法律依据上下功夫,依法做好调解争议仲裁。2021年,仲裁院共接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36宗,其中劳动人事争议案前调解89宗,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7宗(其中作出不予受理案件7宗,立案受理案件40宗),仲裁结案40宗(其中仲裁调解结案25宗,仲裁裁决结案15宗),仲裁案件结案率100%,仲裁案件实际涉及金额143万余元(其中为劳动者追偿工伤待遇金额6万余元,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及补偿金137万多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9%。

  3、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2021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处理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1件,答复过程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最终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了予以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氛围

  为提升群众对人社政策知晓率,利用下基层、进社区、入企业等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人社政策送到群众、企业的家门口。一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企业招聘会等重要契机,在户外集中开展了《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及3.0 版本“促进就业九条”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发放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500本,现场接受群众的提问和咨询,解答疑难问题,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7月14日,在县城广场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升这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定期组织下基层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图片展板等,向群众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服务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积极解答群众社保问题,使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制审核机构力量不足。在我县的公务员队伍中,具备专业法律知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普遍偏向选择公检法及律师、公证行业,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在人员选择存在一定困难。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工作点多、业务涉及面广,执法队伍存在执法质量不高、执法人员配备不强的问题。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落实普法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法治宣传方案设计,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针对不同人群分层次、分目标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制作高质量的宣传作品,推动法律知识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有机结合,使法律精神深入民心。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要紧紧围绕人社工作,注重培育新时代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执法队伍,做到法治培训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培训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以学促用的效果。

  (三)坚持规范执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一是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做好举报投诉专查和各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构建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场所齐备、信息畅通、规范有序的仲裁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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