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扎实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陆河贡献忠诚、担当、可靠的公安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紧抓关键少数,强化头雁效应,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行学、带头学、组织学,进一步引导全体民辅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度,我局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十大精神共9次。组织49名干部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股级及以上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极大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整体法治素养。
二、推进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坚持落实执法权力制约监督措施,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推进全县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规范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发《执法巡查通报》17期,以点带面持续提升执法总体质量。落实执法责任问责工作,全面落实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制定《陆河县公安机关2023年度执法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新警综系统应用、110接处警规范化等8场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辅警的执法水平。多形式开展法律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方式,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其他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民辅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全局在职在编民警、职工257人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季度考评,2023年,共开展3次考评活动,考评行政案件187宗,将考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瑕疵等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办案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办案部门执法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预防、纠正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应用好新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直报程序。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统筹推动各警种结合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6·26国家禁毒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宣传标语、LED屏幕宣传、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5万余张;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春、秋季开学的第一天,法治副校长到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共100场次,向各校学生普及反校园霸凌、反诈、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有利于增进教育的实效性,普法效果明显。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57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民警、辅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落实录音录像工作,杜绝执法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的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拘留、吊销执照等强制措施均需经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较大程度上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六)启用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经过一年多的建设,11月17日,正式启用县局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心内配备智能审讯一体机、人脸识别系统等一系列智能信息化设备,同时配备一支专职管理队伍,专职履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为基层执法办案部门提供24小时服务,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刚性规定,坚决守住办案中心执法“零事故”的安全底线。
(七)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按照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于2023年7月全面实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共启用10个集治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为一体的“一窗通办”窗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审集中审批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配备2台身份证自助办证终端、2台出入境智能办证一体机等多部自助办证机,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质效,方便群众办事。2023年度,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业务54484件,投诉件6件,群众满意率99.99%。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法治引领、规范、支撑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机制,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执法考试等多种方式,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
(二)强化法治业务学习。自觉尊法守法、带头守法、模范用法,将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4次。
(三)坚持法治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强法治队伍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增强公安队伍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执政理念和治理能力,将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水平作为干部选拔考察内容之一,力求营造忠诚可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警营生态。
四、存在问题
全县公安机关在结合自身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公安建设之路还需阔步前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谋划部署能力不足,没有学深学透。部分领导干部将理论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的能力有所欠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指导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民警法治意识淡薄,在处理纠纷、办理案件过程中,凭老经验、老传统,不按程序、法规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突出问题屡禁不止,仍需继续强化执法主体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为民意识。
(三)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公安机关的任务艰巨繁重,执法中遇见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给一线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有的办案民警缺乏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需不断引导加强学习,促进提升整体执法素养和能力水平。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
下一年度,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工作方向,以为陆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形式组织学、带头学、引领学;组织各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各项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和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加强法治宣传,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将法治宣传常态化,并贯穿到日常工作中,让法治思想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推动落实执法监督责任。落实权力制约监督措施,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谋划总体布局的作用,以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执法巡查机制,结合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巡查活动,深入推进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持续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实现执法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普法责任制,确保执法权力的运行不偏离法治轨道。持续深化与检察院、法院的协作,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和执法效能。从推进权力制约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三)坚持推进执法主体法治水平提升。以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为指导,健全完善民警执法培训制度,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效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等重要工作,加快提升执法主体对新时代法治需求的适应性。针对巡查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究制定具体针对性的执法培训方案,通过定期举办民警执法执勤等系列专题讲座,组织民警旁听庭审、跟班学习,从实战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的法治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