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陆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陆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安陆河”微信平台发布县公安局各项工作信息,在陆河县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和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20年,县公安局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平台对外发布警务信息600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县公安局无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任务变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员由各部门、警种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工作目标,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媒体的矩阵建设和日常监管要求,大力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在加强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积极开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大力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发布警务动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大量的宣传报道,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陆河”双微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12345热线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流程不够细致等问题。
2021年,县公安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加强便民互动,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陆河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