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府办函〔2024〕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更好推进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广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更名为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20〕252号),县政府决定将陆河县规划委员会更名为陆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陆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县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就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宗旨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城乡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成员由协调自然资源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陆河分局、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河田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聘任的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组成。
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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