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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陆河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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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县政府决定成立陆河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彭少轩(县委)

  副总指挥:罗陈李(县政府办公室)、谢锐潜(县农业农村局)、叶剑宇(县自然资源局)、彭俊能(县水务局);

  成    员:彭新艳(县政府办公室)、余陆刚(县政府督查室)、朱玉祥(县农业农村局)、朱培镜(县自然资源局)、张火生(县水务局)、吴冬丽(县财政局)、彭永作(县发展与改革局)、郑建康(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罗展培(县林业局)、罗金焕(县交通运输局)、彭伟谋(县审计局)、彭海滥(河田镇政府)、彭伟力(河口镇政府)、罗志远(水唇镇政府)、朱少怀(东坑镇政府)、叶国球(螺溪镇政府)、彭伟湃(新田镇政府)、陈志远(上护镇政府)、彭小凡(南万镇政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主动做好相应工作。

  (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面摸清本地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负责本地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相关项目。

  (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摸清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并建立台账;指导和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同县水务局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四)县水务局负责全面摸清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原水利部门高效节水项目情况,并建立台账;指导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实施;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五)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政策,落实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摸清原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并建立台账。

  (六)县发展与改革局负责研究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政策,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专项债项目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参与指导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的选址;摸清原国土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垦造水田项目情况,并建立台账。

  (八)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

  (九)县林业局负责协调处理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林地等相关事项。

  (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处理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交通项目建设等相关事项。

  (十一)县审计局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责任审计等相关事项。

  (十二)县金融工作局负责协调处理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贷款、融资等相关事项。

  三、指挥部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

  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工作职责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根据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摸查情况,制定攻坚计划;督促、指导、检查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掌握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及时组织专班成员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商,形成工作报告,每月向指挥部报告一次,一个季度在常务会通报一次。

  工作专班主任由谢锐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玉祥、朱培镜、张火生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与改革局抽调。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明确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提出,按程序报总指挥批准。指挥部不纳入县级调整协调机构管理。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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