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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农村公路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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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农村公路专管员管理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陆河县农村公路专管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陆河县农村道路专管员的日常管理,提高专管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陆河府办〔2019〕25号)要求,结合陆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县级、镇级、村级农村公路专管员在县、镇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围绕“四好农村路”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管辖路段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处理、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日常养护巡查和路政巡查制度,对巡查发现的公路病害和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理的要当场处理,短时间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相关记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

  (三)完成县、镇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经费保障

  农村公路专管员保障经费由县、镇统筹解决。

  三、队伍管理

  (一)县级农村公路专管员由陆河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管理,镇级农村专管员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村级农村公路专管员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级农村公路专管员应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镇级路长办公室应定期开展农村公路专管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指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路政巡查和内业资料管理等。

  (三)农村公路专管员要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酒驾醉驾;日常巡查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无安全保障下作业。

  (四)农村公路专管员的管理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单位特点,进一步细化专管员职责,确保管理考核规范化、制度化;要明确巡查路线、巡查要求、巡查频率、巡查记录、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建立农村公路专管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纳入农村公路专管员的绩效考评。

  (五)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农村公路专管员由路长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对于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

  四、督查考评

  各级路长办公室应采取季度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以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施情况和上级公路办公室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专管员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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