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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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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陆河县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陆河县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演进及发展,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将成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适度超前部署5G网络、推动“5G+”各领域融合发展,对于我县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政府改革、“打造优雅陆河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客家新山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108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220号),统筹推进我县5G网络建设,创造卓越的5G发展环境,加快5G网络布局、示范应用和创新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市“促进5G创新发展”要求,树立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地位,以开放共享的理念构建优良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运营环境,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以应用需求为导向,适当超前、科学布局、有序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完善、场景丰富、满足多样化需求的5G网络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超前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基础支撑、政策扶持、统筹协调,率先布局5G网络,构建以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为主、上下游产业链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典型场景示范应用为切入点,鼓励技术、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带动5G网络与行业应用协同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供给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地位领先的技术、产品和标准。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5G网络技术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的深度跨界融合,鼓励产业生态圈不同主体进行合作研发,推进融合发展示范应用,有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

  基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打造若干“5G+”示范应用场景,推动5G与各领域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建成47个5G基站,建成1个5G应用示范场景。到2022年底,全县建成5G基站471个,县城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 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2个,5G网络与经济社会实现初步融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5G信息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城区-重点城镇-农村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5G网络建设。优先推进全县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加快各地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重点商圈、校园、医院等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县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开展基站选址,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5G应用示范场景。2022年底前,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到2022年,全县建成5G基站471个,县城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各政府

  (二)加快布局多功能杆建设。整合各类杆塔资源,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编制县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和智慧杆需求汇总表。2020年6月前,出台智慧杆建设专项规划、建设计划与技术规范。2020年1月起,全县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现有道路要将各类存量杆塔分批改造为智慧杆。充分发挥汕尾铁塔公司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全县智慧杆改造和建设。到2022年,全县新建智慧杆100个,改造智慧杆900个,确保智慧杆建设满足5G网络部署需求。(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汕尾铁塔、各政府

  (三)推动重点产业“5G+”应用试点示范建设。依托陆河产业转移工业园、各镇产业集聚区,在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领域推广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5G+”智能制造。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载体,以陆河青梅、生态茶叶等为重点,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推动“5G+”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促进农业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有机融合。(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政府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5G+”4K/8K超高清视频发展,县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试点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景点宣传、新闻报道等活动,促进“5G+”4K/8K超高清视频加快普及。推动“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工程,以河田中学、陆河中学等重点院校为重点,打造“5G+”智慧校园,探索推进“5G+” 高清视讯、增强现实/虛拟现实(AR/VR) 等智慧教育应用实践。推动“5G+”智慧医疗发展,重点推动陆河县人民医院等重点医院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推进基于5G网络的远程医疗、智慧卫生应急等技术应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政府

  (五)推动“5G+” 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粤省事”小程序以及协同办公平台5G技术适配性改造。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治安、消防、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社区、智慧能源、智能停车场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政府

  三、政策支撑

  (一)坚持规划先。2020年3月底前,汕尾铁塔统筹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共同编制陆河5G基站建设需求,制定简化公共用地的5G基站报建流程,为公共用电报建报批提供绿色通道,确保5G基站建设和运营的合法合规。2020年6月底前,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地各部门制订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城市和乡村道路修建、迁改过程中,要综合考虑通信线路布局,提前规划设计,预留管廊管沟,为通信光缆迁改和敷设提供便利。(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单位、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各政府

  (二)开放公共资源。坚持“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的开放原则,无偿开放全县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旅游景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建筑或物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梳理简化公共物业开放的程序,建立公共资源开放的有效机制,根据本年度的建设计划,滚动编制当年度的公共物业开放清单,分批进行开放。(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单位、各政府

  (三)加强5G基站用电保障。汕尾铁塔公司会同县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县供电局全面摸查全量站址的用电需求情况,分批对存量站点进行电力扩容和直供电协商改造,公变区城具备条件的基站采用直供电,三年内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专变供电的基站,在征得专变单位同意后,安装独立计费电表,由县供电局直接抄表收费。(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供电局、汕尾铁塔、县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

  (四)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各地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责任人,加大对偷盗、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挠施工行为的执法力度,解决5G网络建设受阻、破坏基础设施等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依法从事的信息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和维护,不得非法拆除、强行关停、损坏信息基础设施。城市更新改造以及市政道路和地方公路建设、改造过程中,工程主管部门要规范施工,杜绝因暴力施工导致通信线路中断和国有资产损失等现象。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县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政府

  (五)简化行政审批。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81号),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无线电管理、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参照省级部门做法,明确审批流程,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压缩审批时间,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并行审批,容缺受理”。依托“数字政府”改革,推动并联审批平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优化审批平台,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并联审批”,为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各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县委网信办、县供电局、县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统筹推进本区域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打造和产业发展等工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单位、各政府

  (二)强化责任分工和协调联动。县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为实现网络强县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全县5G建设运营环境优化完善,重点针对公共资源开放情况、直供电改造、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建设受阻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确保5G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进行重点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对影响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主流媒介,广泛宣传5G应用场景典型示范,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5G发展的认知度。宣传普及5G通信技术,消除公众关于基站辐射、环保和健康等疑虑,奠定良好的5G应用推广群众基础。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改善通信网络建设法制环境。积极举办论坛、峰会、创新沙龙、路演活动等多类型、多层次、受众广的5G创新创业活动,有力营造推动5G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生态环境陆河分局、广电和通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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