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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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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林业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7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严格保护、世代传承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立足县区保护地实际情况,开展本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国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合理布局本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科工局、生态环境分局、水产局、红锥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司法局、河田镇、河口镇、新田镇、上护镇、螺溪镇、水唇镇、东坑镇、南万镇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

  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统筹协调。

  县林业局是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具体工作。

  发改、财政等成员单位按各自部门职能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相关工作。

  二、陆河县自然保护地现状

  (一)保护地现状

  陆河县现有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11个,总面积10797.01公顷,其中:

  省级自然保护地有3个,分别是:(1)广东陆河南万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2)广东火山峰省级森林公园;(3)广东陆河花鳗鲡省级自然保护区。

  市级自然保护地有2个,分别是:(1)陆河大鲵市级自然保护区;(2)汕尾吉溪三江市级森林公园。

  县级自然保护地有6个,其中县级森林公园有4个,县级湿地公园2个,分别是:(1)陆河螺溪回龙寺森林公园;(2)陆河岳溪森林公园;(3)陆河螺洞森林公园;(4)陆河上护洋岭森林公园;(5)陆河南天湖湿地公园;(6)陆河新坑湿地公园。

  (二)存在问题

  经过这次本底调查,我县自然保护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交叉重叠,重复设置。广东陆河南万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与汕尾大鲵市级保护区及陆河县南天湖湿地公园完全重叠。

  2、面积虚大,脱离实际。广东陆河花鳗鲡省级自然保护区、陆河大鲵市级自然保护区、陆河县南天湖湿地公园、陆河县螺溪回龙寺森林公园,这些保护区都存在面积虚大,脱离实际。

  3、自然保护地边界不明,权责不清。全县11个自然保护地,除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外,其它10个自然保护地均没有勘界立标和矢量化。自然保护地规划时,为追求面积数量,把保护地内众多村庄、城镇建成区及当地原住村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区、村庄道路、农田、池塘、部分私人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地和经济林地划入保护地范围,造成保护地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管理混乱。

  4、机构不全,资金溃乏。全县11个自然保护地,除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外,其它10个自然保护地均无保护机构、无人员编制、无工作经费、无总体规划,更无执法机构,保护地监管执法工作很难真正落地。

  三、工作任务、目标和依据

  (1)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2)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的精神,将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按照保护强度和级别就高的原则要求进行整合,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相连的同类型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合理确定归并整合、优化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范围和管控分区,为陆河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建设指引与方向。

  (3)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1018号);

  (三)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72号);

  (四)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444号);

  (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自本项目中标至成果通过省审核之前印发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工作成果与要求

  (1)工作成果

  编制《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果包括“表、图、报告、矢量”4类,即:

  1.“表”为陆河县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表;

  2.“图”为陆河县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范围图和空间分布图等;

  3.“报告”为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整合目标、结构优化、应保尽保、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内容。

  4.“矢量”为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矢量化数据。

  (2)工作要求

  1.要求成果符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林业〔2019〕1018 号)、《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72号)以及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其他相关文件和一系列的工作要求。

  2.要求尽量收集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林木(人工林、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系、野生动植物、生态红线、城镇村庄边界、人口、交通、旅游等自然和社会资源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

  3.要求结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边界、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控制线,充分考虑生态系统、自然遗迹、风景资源、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公益林、人口分布等重要因素,开展全县范围内应保尽保区域分析论证,增补应保尽保区域。

  4.要求剖析每个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建制城镇村庄、连片基本农田、连片人工商品林、军事设施”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征求当地政府和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整合交叉重叠保护地、归并重组相邻保护地、优化范围与功能分区及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5.要求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五、工作思路

  (1)资料收集

  1.摸清现有自然保护地底数

  2.掌握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规模与分布现状

  3.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以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4.了解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制度、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

  5.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县镇总体规划、交通道路规划、电力设施规划、水利设施规划、重点项目规划、矿产开发等

  (2)技术措施

  1.整合重叠交叉自然保护地

  以保持自然生态完整性为导向,解决多个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问题,明确自然保护地唯一类型定位。

  开展区域综合评估,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该调出跳出,该划入划入,通过专家评审,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数量、类型和名称。

  按照每个自然保护地的完整区域进行整合,同时将周边保护价值高、生态系统完整的区域一并纳入保护区域,重新组合为一个自然保护地。如果整合区域内存在多个管理目标差异大、自然文化特征差异明显区块时,可以通过科学评估后,整合为不同的自然保护地。

  2.归并相邻相连自然保护地

  对生态过程联系紧密、自然资源产权相同的相邻或相连的多个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设置造成的条块割裂状况,归并为一个自然保护地,同一类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应优先归并,保持重要生态空间的生态过程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实行统一保护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

  归并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应按照资源凛赋、自然文化特征、主要保护对象、资源管理体制等要素,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3.应保尽保

  为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按照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梳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特别针对生物多样性富集、典型生态系统分布区域,野生动植物调查确定的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野生动植物关键生境和重要生态走廊等保护空缺的自然生态空间,通过科学评估后,规划新建相应的自然保护地,科学确定类型和边界范围,建设生态廊道,解决重要生态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空缺的问题,完善优化陆河县自然保护地网络,保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廊道的连通性。

  六、重点难点工作

  (1)重点工作

  1.摸清自然保护地现状资料,便于后期的统计、分析、整合优化工作。

  2.重点分析自然保护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空间布局。

  3.科学合理划分自然保护地类型,建立与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相适应的分类系统。

  (2)难点工作

  1.整合重叠交叉自然保护地,解决多个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问题,明确自然保护地唯一类型定位。开展区域综合评估,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该调出调出,该划入划入,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数量、类型和名称。

  2.归并相邻相连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设置造成的条块割裂状况,归并为一个自然保护地,同一类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应优先归并,保持重要生态空间的生态过程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实行统一保护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

  3.明确管理职责和机构职级编制,整合归并的自然保护地及时对原有多个管理机构与队伍进行整合,一个自然保护地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同一行政区域相邻相连的多个自然保护地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

  七、具体时间要求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陆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及上报市、省林业局。

  八、项目组织管理形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完成。

  九、经费保障

  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参照其调查类项目收费标准,结合陆河县近年实际调查类收费情况,本项目采用成本估算法进行测算,预计费用为100万元,此项经费列入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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