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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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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法制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陆河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以及陆河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就认真做好2018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针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事项,加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加强对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梳理调整并对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快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设。(县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年内初步搭建起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推动一批单位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县府办公室、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完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质量局、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四)创新社会治理。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县民政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推进我县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县编办,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六)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推动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逐步理顺政事关系。(县编办,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文件的出台。(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八)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在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认真做好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项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切实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做到应评尽评。(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一)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法制局、司法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县编办,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动执法活动网上流转、信息共享和执法信息大数据分析,促进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翻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应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汇编。(县法制局、各有关县单位负责)    

十五)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充分发挥其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作用。(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    

(十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七)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完善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制定县政府政策解读工作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开展情况在全县政务公开考核中的权重。抓好政务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政府网站的培训督导、定期抽查和年终评估,强化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积极推进县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突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同步、资源整合与内容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中心负责)  

十九)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监督机制,推进全县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一)以互联网+手段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县直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推进县直各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按章审批,进一步简化手续、压缩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二)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公平、规范、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场质量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工作    

二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继续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阳光复议、便民复议”理念,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加大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五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职责,改革现行行政复议体制,探索建立专业、快捷、高效、公正的行政复议工作专门机构。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机制,继续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推行县政府负责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县法制局,县编办,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打造全县网上信息信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七)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开展学法活动,举办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新修订的宪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二十八)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加大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队伍建设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岗位进行梳理核查和分类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各有关县直单位


负责)  

二十九)落实部门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三十)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三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活动,认真迎接省依法行政考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迎接省依法行政考评。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积极开展全县依法行政考评活动,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督查和考评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总结通报、举一反三,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县法制局、各有关县直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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