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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府办〔2017〕42号 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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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2016-2018年)>的通知》(粤金函〔2015〕1212号)精神及市、县工作部署,为确保省政府这一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让更多农户获得保险保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落实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推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保障农村房屋使用安全、促进农民安居乐业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完善救灾机制,提高受灾农民重建能力的新举措。各镇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立足惠农支农,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不断扩大全县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提高广大农民风险保障水平。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省、市下达我县今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率要达到100%,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推进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参保任务。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本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费补贴资金,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民政局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村信息核实、办理投保手续、农村住房查勘定损和发放理赔款等工作,及时调解争议纠纷;中国人保财险陆河支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理赔业务网络,方便群众参保和理赔。让广大农户切实感受优质保险服务,把此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陆河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任务表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

 

2017年陆河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参保任务安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参保任务户数(户)

备注

1

河田镇

6000

 

2

河口镇

6300

 

3

螺溪镇

5500

 

4

水唇镇

5900

 

5

新田镇

5500

 

6

上护镇

5800

 

7

东坑镇

4500

 

8

南万镇

1500

 

9

合 计

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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