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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河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府办〔2017〕27号 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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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陆河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县政府八届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陆河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

 (2016—2018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4号)和《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汕尾发[2016]5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汕府函[2016]17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 总体要求

 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以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水平为重点,坚持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尽快实现 “大病不出县”目标。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围绕实现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通过建设、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龙头”作用,使其能够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

2.重点任务。

    ——加强县级医院设备装备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 2016年起,根据省的安排部署为县人民医院配置医疗设备,确保县人民医院至少配置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 76 种设备,大力改善县人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于2016年底配齐其中52种设备,2017年配齐其余22种设备(除MRI、DSA),2018年全部设备配齐。

 ——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人员进修和对口支援等措施,加强县域外转病例较多病种的临床专科建设。2016年县综合医院完成妇科、产科分科建设,继续完善骨科、血液透析科、ICU等专科扩建建设项目;2017年完成心血管内科、肿瘤科的建设,到2018年基本完善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二级诊疗科目。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大部分急危重疾病能够得到规范诊治,县级医院平均可覆盖病种2000种以上。

——建设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建成县级人民医院与省级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使其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让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实施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针对县级公立医院薄弱科室人才紧缺、能力不强的现状,在综合分析近三年县域外转病例 较多的病种及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省为县级医院设置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着力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协助科室开展本专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做好省市对口支援对接。成立对口支援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承接省市对我县公立医院对口支援,推动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双赢 对口支援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工作,完善县级医院医师到基层服务激励机制。

——改善医疗服务。通过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十大方面的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实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的工作目标,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工作目标。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统筹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重点任务。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障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医改[201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5]45号)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本县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到 2018 年,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

  •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工作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 2017 年底前,镇卫生院完成达标建设,2018年村卫生站公建民营全面完成,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重点任务。

——推进县镇一体化管理。探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通过医疗联合体等形式,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创新人员管理机制,鼓励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促进人员双向流动。从2016年起启动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全面完成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镇级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形成“促县帮镇、县镇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加强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施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到2017年,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强化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

 ——加快实施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村卫生站,原则上1个行政村建设1个公建民营村卫生站,服务人口少于1000 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合并设置;建设规模不低于80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强化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取消了药品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的合理收入由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两渠道共担。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建立县级医疗卫生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慢性病管理、预约挂号、远程诊疗等服务。

  •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常见病、多发病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2.重点任务。

——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县疾控中心职能,加强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风险因素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快推动我县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和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建设,2016年底为各镇卫生院更新冷链冰箱,冷背包等预防接种设备,2017年为县疾控中心配备冷链专用车,2016年全县完成3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示范点建设。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按省市设置的监测哨点,实现哨点监测病种覆盖率达到80%,建立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体系。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 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 95%。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编制标准配齐执法人员,健全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继续推广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承担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村居委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委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到2018年,按《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年版)》的标准配齐执法车、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信息化建设基本装备。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2016年底完成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出生干预,为项目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疾病的免费筛查及健康教育和随访。到 2017 年,实现孕产妇及新生儿人群免费筛查覆盖率达到100%。2016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启动改扩建工程,2017年完成改扩建工程,力争2018年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加强精神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县精神病防治体系,统筹做好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各项工作。2018年完成县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到2018年完成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强化严重精神病障碍救治管理,到2018年,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凡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凡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由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医疗场所负责收治。

——巩固和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探索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体系运作整体效能。按省市要求,各级财政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在巩固现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内容。合理分配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

——加强院前急救和血站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120”急救医疗机构建设,全面落实相关设备装备配置。到2017年,确保网络覆盖全县域。积极筹建固定献血屋,按标准配齐人员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确保采血安全和临床用血安全。

(五)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1.工作目标。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到 2018 年,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2.重点任务。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逐步提高支付比例,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到 2017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到 2018 年,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建立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规范紧急救治标准和程序,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

(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

1.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 2018 年,全县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名以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一支留得住、干得好、用得上的人才队伍。

2.重点任务。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 (专)科学历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 2018 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基本实现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从 2016 年起,适当增加乡镇卫生院事业费补助,并建立调整增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对边远农村地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特殊岗位津贴,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及边远镇卫生院工作。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基层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稳定性。

——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学历水平。鼓励在职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医务人员参加高等医学院校举办的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提升学历水平。打造一批具有高素质、高专业水平的卫生专业人才队伍。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层次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落实对村卫生站医生和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

(七)优化医疗服务水平。

1.工作目标。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保健需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利用,提高疑难危急重症救治技术,鼓励充分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医养结合等服务,力争危急重症病人能够就近诊治。

2.主要任务。

——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创优提质。坚持满足基本医疗服务与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统一,推动优势专科提升发展与薄弱专科做实补强相结合,着力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到 2017 年底,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并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鼓励采取优惠政策吸引高水平医学专家、医学团队进驻,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高水平医院与我县合作办医。促进我县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发展医疗保健业。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利用,发展医养结合等服务,采取优惠措施吸引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我县优质生态环境优势,建设集医疗服务、休闲养生、健康旅游、康复保健、养老护理于一体的健康保健服务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健康陆河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组织、宣传、编办、发改、经信、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水利、文广、卫生计生、公安、地税、市场质量、食药监、国土、规划、旅游、侨办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参与。从 2016 年至 2018 年,县将统筹安排 4.5 亿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建设PPP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绩效。各镇要将医疗卫生强基创优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切实把医疗卫生强基创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提升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各镇大胆创新、重点突破,力争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薪酬制度、人才培养等领域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路径。

 

    附件:陆河县卫生强县年度指标分解表(2016-2018年)

附件:

 

 陆河县卫生强县年度指标分解表(2016-2018年)
项目序号指标名称按卫生强省指标2018年全县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反馈数据2016年2017年2018年
汕尾市陆河县全县全县全县
居民健康水平1期望寿命(岁)≥7776.49-≥77≥77≥77
2婴儿死亡率(‰)≤32.820≤3≤3≤3
3孕产妇死亡率(1/10万)≤104.120≤10≤10≤10
卫生资源配置水平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81.561.732.092.452.8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8294714499607718829
5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10.520.60.730.861
公共卫生人员数(人)2961572173212252296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50.790.581.562.543.5
注册护士数(人)103623881684537451036
7每千人口床位数5.42.471.93.074.245.4
床位数(张)1599746454889112431599
8每万人全科医生数≥20.360.130.761.392
全科医生数(人)591094234159
9医护比1.250.50.330.640.951.25
10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11.986.0917.428.71≥40
1115分钟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9089.25≥90≥90≥90≥90
12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30.0119.7626.6833.28≥40
13市(县)域内住院率(%)9584.8972.37859095
医疗保障水平1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5--≤35≤30≤25
疾病预防控制水平1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92.8699.58≥95≥95≥95
16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占比(%)≥2016.67-≥20≥20≥20
1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77.1871.94≥80≥80≥80
城乡环境卫生水平18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基本达到目标值 达到目标值且2项并通过爱卫办验收达到目标值且4项通过省爱卫办验收
1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83.7260.51≥80≥90≥90
2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84.989.69≥90≥90≥90
群众健康意识状况2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059.2864.028085≥90
22产妇产前检查率(%)≥9897.198.93≥98≥98≥98
 
备注: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28.82万人。 按2014年至2015年常住人口增长幅度推算,2016年全县常住人口约29万人。 2017年全县常住人口约29.3万人。2018年全县常住人口约29.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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