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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陆河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府办〔2017〕20号 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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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文广新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陆河县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

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新广联[2015]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粤新广联[2016]15号)以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文广新[2017]]2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途径、多层次、多渠道并用,公平、公正、公开,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本日,下同)之前,曾被我县乡镇(公社)正式选用为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从事放映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的人员和已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列入解决范围。

三、解决方式

全县统一采取按月发放放映工作年限补助的方式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每月发放的放映工作年限补助金额,按照乡镇(公社)老放映员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年限乘以每一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计算。

四、放映工作年限计算

放映工作年限是指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实际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年限,中途转行没有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年限不能计算在内,但其再次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年限应当计算在内。放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五、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标准

依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粤新广联[2016]15号)精神,全省分为三类地区设定工作年限补助标准,我县属于三类地区,工作年限补助标准为不低于20元/年。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决定按全市统一的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标准24元/年执行。

对在2012年7月1日后至本实施方案下发前已故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发放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月应发放的放映工作年限补助全额乘以30个月。

六、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计发时间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对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放映工作年限补助统一从2015年1月20日起开始计发,支付终生。

七、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资金来源

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求,发放放映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研究细化措施,完善资格认定,确定工作流程,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县文广新部门负责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身份审查和管理,编制年度补助资金发放计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相关养老保障政策,核对乡镇(公社)老放映员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有关信息情况;县财政部门负责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对已明确需安排资金的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管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狠抓落实,严明法纪。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把身份审查关,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对于身份认定有疑义的人员,应认真甄别,确保人员名单真实、准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挪用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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