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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陆河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县法制局 时间:201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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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支持和法制保障。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宣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发扬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县制订印发了《陆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陆河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对今后几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强化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每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前半小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体会关于依法行政的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行政,如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三是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通过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职责。我县法律顾问室向社会招聘法律顾问2名,专门负责协助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截至目前止,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的各类型政府法律事务共15件,涉及标的额共3000多万元,提出法律意见20多条。有效避免政府法律风险,保障政府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三)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努力维护政府形象

一是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16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宗,其中7宗已办结,1宗正在办理中,3宗不属于复议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止,委托法制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一审案件5件,均为一审案件,均被法院驳回。2016年县政府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中, 3件属信息公开,2件属于土地确权。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我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登记、公布、通报等工作。2016年,我府以政府名义颁布规范性文件9件,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杜绝临时工、编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申领和换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近300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实行网上管理、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接受监督。二是县法制局印发了《陆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未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三是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工作。根据《中共陆河县委办公室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河委办〔2016〕8号)要求,县法制机构制订了《陆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印发关于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纠建并举、以纠促建,大力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四是加强多层面的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建议议案提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县长信箱、信访投诉、行风热线等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内部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协调配合,相互补位,形成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合力。

(六)扎实推进并基本完成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编制形成了《陆河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县直44各部门各类权责事项6462项。其中,行政许可232项,行政处罚4412项,行政强制279项,行政征收29项,行政给付62项,行政检查407项,行政确认101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奖励34项,其他896项,通过政府网站和县直各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陆河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有力地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成陆河县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了陆河县2015年度决算、2016年预算及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环境保护信息、社会救助、扶贫信息、减税降费、食品药品安全等内容,有力地推进了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353条政务动态信息、27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69份主动公开文件、1份政府工作报告、1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县电视台公开信息数量988条,有力促进政务阳光透明;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并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按时回复率100%,有效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八)大力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实情、办实事、解难题,着力化解信访疑难积案,成立推进社会矛盾及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化解信访疑难案件。今年,我县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3件346人次,其中国家、省、市有关信访部门交办51宗,对每一个信访案件,坚持全面深入调查,认真查明事实,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深入宣传法律法规,耐心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妥善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案件和行政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战略高度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抓手,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纲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是带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政府工作不够透明,监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确,办事效率过低等不足现象,这与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有相矛盾,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我县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努力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优雅陆河,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客家新山城。

(一)健全完善决策制度,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我县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将民主贯穿于政府决策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广度、力度和深度,确保政府决策依法规范进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对拟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并将考查和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
  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一是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监督方式和途径,增强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执法。三是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四)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对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二是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定期组织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或者全面清理,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依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启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畅通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范。三是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和落实,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制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选准配强法制机构领导班子,严把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关,加大对政府法制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政府法制干部;着力解决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一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综合研究等职能作用。政府法制机构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约束,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建法治化社会治理机制、保障行政运作安全等方面有所作为、有新作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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