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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府办〔2016〕14号 时间: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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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陆河县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汕尾市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汕府办函[2016]77号)和中共陆河县委办公室、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河委办发电[2016]8号),结合陆河实际,现就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阳光政务,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实现全县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面推进法治、高效、廉洁的阳光政务建设。

(三)工作对象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各公用企事业单位及一线窗口单位、各镇基层站所。重点是掌握人财物、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部门、窗口单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健全办事公开制度。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本次专项工作,成立专责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金迎(县府办)

副组长:余代治(县府办)

成  员:范淑君(县府办)、陈丽莎(县编办)、刘胜宾(县财政局)、钟带河(县法制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府办政务公开股,由余代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四、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今年年底结束。

(一)启动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按照《汕尾市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汕府办函[2016]77号)和中共陆河县委办公室、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河委办发电[2016]8号)的要求,各镇、各单位根据县府办的工作方案,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工作部署。各镇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县府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探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扎实推进全县阳光政务建设,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工作组织实施阶段进展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县府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各单位要从工作机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对阳光政务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巩固提升阳光政务建设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推进阳光政务建设的系统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为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制度保障。各镇、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工作巩固提升阶段进展情况于11月10前报县府办。

      (四)评议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各单位要对这次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专项总结于12月2日前报县府办。县府办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五、整治措施

(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逐一抓好落实。要着重把握规范、公开、监督三个环节,依法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使权力运行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二)努力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推进政府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主体,健全和完善公开方式,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合法权益。完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健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

(三)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镇街、站所、窗口单位、医院、学校和其他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办事公开领导、监督机构,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办事公开相关指南,夯实办事公开工作基础。

(四)加大督查力度。本次专项工作组督查组对各镇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抽查督查,通过召开会议、实地查看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也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镇、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认真加以推动落实。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分解、有监督检查,环环紧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确保阳光政务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强化问责。各镇、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将阳光政务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行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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