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适老化网站 > 政策法规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县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陆河府办〔2016〕3号 时间:2016-04-28
字体: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和《汕尾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汕尾市下达全市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全县无偿献血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陆河县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附件:陆河县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献血时间和地址

献血单位和人数

责任人

2016年3月11日9时(镇政府)

河田镇110人

 

  各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2016年3月18日9时(镇政府)

河口镇110人

2016年3月25日9时(镇政府)

上护镇110人

2016年4月1日9时(镇政府)

新田镇110人

2016年4月8日9时(镇政府)

螺溪镇110人

2016年4月15日9时(镇政府)

水唇镇110人

2016年4月28日9时

(县人民医院)

卫计局、妇幼院、卫监所、慢病站各4人;中医院、疾控中心各10人;县人民医院35人。

 

 

 

 

2016年5月12日9时

(县城广场)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团县委、编办、审计局、政法委、农机局、畜牧局、统战部、水产局、发改局、气象局各2人;妇联、机关工委、总工会、科协、侨务局、档案局、移民办、扶贫办、水果办、残联、金叶公司各1人;农业局、林业局各3人、县委办、县府办、事务局、人武部、国土资源局、法院、民政局各6人;水务局10人。

2016年5月19日9时

(县城广场)

 武警10人,南告电厂35人,新坑电站10人,消防大队10人,供电局23人,教育局8人,人社局10人。

2016年5月26日9时

(县城广场)

广播电视台15人,党校(电大) 2人,实验中学15人,交通局15人,电信局16人,河田中学25人,财政局10人,公安局16人。

 

 

 

 

2016年6月3日9时

(县城广场)

安监局、外经总公司、联通、质监局、统计局、林业局、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人寿保险、人民保险、物业局、粮食局、商业集团、吉溪林场、乡镇企业局、公用事业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食盐专卖局各2人、经信局、地方公路站、药监局、环保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信用社、供销联社、司法局、文广新局、检察院、科技局、职业学校各4人;公路局、邮政局、移动公司、供水公司、国税、工商局、烟草专卖局各6人;环卫站、住建局各8人;旅游局1人。

2016年6月17日(镇政府)

东坑镇65人(上午9时),

南万镇45人(下午3时)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