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信息设施建设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府办〔2018〕14号),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信息设施建设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97号)和《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汕工信函〔2019〕498号)要求,现将《陆河县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信息设施建设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公共建筑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免费平等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建筑或物业,以便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条件。各公共物业业主单位自收到中国铁塔公司提出的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申请后,应在10个
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积极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拒绝免费开放。县人民政府将结合我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求,适时发布后续批次的开放清单,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对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检查与督导,根据5G网络覆盖需求及建设进度安排,与各单位对接公共资源开放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协调的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陆河县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信息设施建设目录(第一批).xlsx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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