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历史的见证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活跃城乡人民文化生活以及联络海外侨胞感情、凝聚力量、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客家新山城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历史意义。
我县建县虽三十余年,但历史悠久,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经梳理汇总,县政府批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定的我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五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其传承与发展。各文保单位也要提高履责意识,做好保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陆河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