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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04-24 15:56
  • 来源: 陆河府办〔201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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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陆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2017年1月12日在韶关乐昌市召开的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会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7〕13号)精神,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确保我县每一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够申请到助学贷款,顺利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

二、工作机构

由县教育局按要求成立资助贷款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做好助学贷款工作,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与设备、能够满足助学贷款所需的各种工作经费。

三、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

1、1-3月:由县教育、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做好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三方合作协议的准备,并做好全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基础条件准备工作。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4-5月份:县政府、教育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并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7-9月份:开展办理网上申请和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等工作,同时告知贷款获批学生将贷款回执交由就读学校,完成贷款信息录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4、10月中旬由县教育局确认回执并全部录入系统;

5、12月至次年1月,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档案整理、归档等后续工作。

(二)办理步骤

第一步:需办理贷款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第二步: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社区)委会或镇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任一个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均可。 

第三步:到县教育局助学部门办理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如下: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第四步: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前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就合同中涉及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进行确认。合同一共4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国开行和省资助中心各一份。

第五步:提醒办理首贷的学生注意在签订合同后的2-5天激活自己的支付宝。  

第六步:注册及登记回执。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注册,并要求高校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电子回执。

第七步:开行审核及划款。教育局确认回执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给国开行广东分行,广东分行审批,发放贷款。

第八步:县教育局助学部门将剩余的空白借款合同文本及填写错误的合同文本于12月31日前寄送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三)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1号)要求,完成信贷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县教育局于次年一季度前将上一年度档案报送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要从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二)熟悉业务,做好政策宣传。在陆河县教育信息网开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内容。各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设置网络专栏、宣传橱窗、板报,开展班会、报告会、征文活动,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等形式,对高中学生特别是高三学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各资助工作人员、高三班主任应熟悉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了解贷款须知及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三)贷款受理高峰时,按“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组织学生分批、分阶段办理,采取多种手段进行错峰受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在贷款学生排队等候过程中,将借款合同、宣传资料发至学生手中,让其认真阅读,确保贷款学生及家长签订借款合同时清楚了解合同各项条款。

(四)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在人员聚集较多时启用容纳量更大的临时办公场所,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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