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民政厅粤民函〔2016〕2417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县殡仪设施落后的状况,我县必须在2017年动工建设县殡仪馆。为解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碰到的各项实际问题,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现将落实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召集项目实施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责任人:彭云渊。
二、县民政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立项、规划、设计、环评、勘探、报批等前期工作,全程组织项目运作、实施及监管;全力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各项申报审批手续;负责殡仪馆建设资金跟踪落实,力争项目在2017年上半年动工建设。责任人:丘伟声。
三、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林业用地指标申报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解决用地指标问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朱伟东。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及建设规模各项指标申报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解决用地规划用地指标问题及相关工作。责任人:叶剑宇。
五、县住建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用地规划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负责人:罗洪声。
六、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用地规划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人:朱锦燃。
七、县环保局:负责县殡仪馆环境评估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人:范元展。
八、县政法委: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及安全组织协调工作。责任人:叶佐然。
九、县公安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制止社会人员扰乱、破坏项目实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案件。责任人:罗文放。
十、县财政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资金统筹及拨付工作。责任人:叶杰雄。
十一、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殡仪馆建设的消防申报验收等工作。责任人:许治桂。
十二、县信访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信访解释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责任人:张盛峰。
十三、县供电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供电保障工作。责任人:江 诚。
十四、河田镇政府:负责县殡仪馆征地工作;协调当地村委做好当地人民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在建设工程中排查存在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信息动态,上报并处理各种破坏、阻止施工的行为;做好征地后续工作;协调做好供水、供电等工作。责任人:朱振江。
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是县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县殡仪馆建设顺利推进,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问责。
特此通知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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