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意见的通知》(汕府〔20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社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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