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发〔2014〕9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16〕4号)、《陆河县教育局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陆河县财政局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陆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陆河教字〔2019〕529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局评估组对申报普惠性的幼儿园进行评估,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认定陆河县河田欣艺幼儿园、陆河县螺溪欢乐童年幼儿园为陆河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是否符合条件。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股室: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学前管理股 电话:5663396
陆河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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