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陆河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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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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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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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县委“三大行动”之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和《陆河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我县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经清理,现将《陆河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陆河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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