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7日在陆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陆河县审计局局长 罗方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10月26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县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罗炳新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聚焦审计整改,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逐步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推动陆河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程永东县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严肃落实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细化分解落实整改任务,逐项推进、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审计委员会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纳入整改范围,进行清单式管理,明晰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审计整改跟踪问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对标“如臂使指”,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审计权威的政治高度,坚决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多次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审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二)“全链条”跟踪,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对需整改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对接“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强化审计整改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坚持动态监管与对账销号,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促进审计整改规范化。
(三)打好“组合拳”,力促成果权威高效运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巡察监督等形成协同合力,全方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县委巡察机构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关注内容。纪委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整改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优化审计成果的运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相关部门、单位行动坚决、多措并举,采取上缴国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7个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已落实整改问题30个,整改中问题7个,整改完成率81.08%。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84万元、上缴财政资金212.75万元、促进资金支出2083.71万元、统筹盘活资金1274.21万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6项。主要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1)关于代编预算未及时细化分配,涉及金额2457.1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代编预算管理,把部门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预算单位,2023年初预算到位率保持在90%。
(2)关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合计2784.73万元的问题。县税务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本金2084万元。经确认,目前需缴纳违约金879.743万元,县税务局正在催缴中。
(3)关于暂存暂付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持续对长期挂账往来资金进行追溯清查核实,并根据挂账资金的不同情况,对长期挂账资金进行分类处理。
(4)关于有13个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2666.1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进度,促进项目支出725.61万元,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资金1095.81万元。
(5)关于绩效目标批复下达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将年中调剂预算的绩效目标随预算资金文件下达至各申请单位。
(6)关于未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的问题。县财政局已重新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7)关于项目入库审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按规定对涉及的4个项目补充申报绩效目标。
(8)关于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资金的再分配和下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9)关于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报批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陆河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行完善,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10)关于新河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就省级股权投资资金的注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问题。新河工业园投资开发公司已整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中,由股东同意并出具决议书后按程序进行工商变更。
(11)未按规定报告担保基金运营情况和创业担保贷款使用情况。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已按规定向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担保基金运营情况和创业担保贷款使用情况。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问题,无法向其报告相关情况。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4个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2)关于部分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等12个单位促进项目支出1358.10万元,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资金178.4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等29个单位已将212.75万元应缴财政资金上缴财政;相关单位加强了“三公经费”等管理,规范费用支出会计核算。
(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个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4)关于部分预算单位的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县公路事务中心等4个单位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并办理相关手续。
(5)关于部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等29个单位如实反映“三公经费”等支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15个单位已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2个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情况进行调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个单位规范使用现金;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6)关于部分预算单位财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中共陆河县委党史研究室等2个单位已开始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方面
(1)关于未完成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于2023年1月完成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任务。并于2023年4月进一步修订了《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2)关于县疾控中心岗位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我县拟整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和卫生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陆河县卫生监督所牌子。再依据新三定方案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拟设置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37名、工勤技能岗位1名。目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将《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陆河县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报县委编委审核。
2.营商环境“八个便利化”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未制定商事登记“容缺受理”制度,容缺受理缺乏操作规范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8月4日印发了《市场主体登记容缺受理操作规章(试行)》制度。
(2)关于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设置。
(3)关于逾期审批部分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的问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对已完税的事项进行审批、登簿,实现交易、纳税、登记所有环节1天办结目标。
(4)关于未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联动办理的问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等立(过)户业务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
(5)关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未实质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问题。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业务已在县政务服务中心27号窗口集中办理。
3.全县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县总工会对有困难的中型企业予以回拨补助的工作落实有待提高的问题。县总工会已进行了摸底调查,将根据中型企业实际情况,对有困难的中型企业工会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回拨补助。
(2)关于县民政局暂未出台相关政策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支持,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2021年和2022年我县共拨付了62家幸福(爱心)食堂的建设经费,共计310万元,2023年投入205万元运营经费为66家已开业运营的幸福食堂助力。
(3)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知识产权保险工作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合保险公司实地走访多家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宣传工作。
(三)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问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消防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工程套管已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南万镇卫生院等9家医疗机构已纳入陆河县“120”急救体系。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县妇幼保健院医技用房钼靶检查室已正常开展检查。儿科综合科住院服务,儿科及儿保科门诊、妇产科门诊相关医疗设备已正常投入使用。妇产科住院业务目前正在筹备中;新田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已完成验收;螺溪镇卫生院综合门诊楼(一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正在由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南万镇卫生院、东坑镇新东村卫生站等5个镇9间村卫生站已对墙体渗水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河口镇麦湖、西湖村卫生站持续整改中;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专项清理行动小组,印发了《陆河县居民健康档案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对“老高糖”患者服务水平;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加强传染病报告的上报、审核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审核传染病报告病例。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按照培训方案要求,核查学员的执业证和资格证。6名学员已补足理论学时;截至4月底,全县取得全科医生合格证共139人,现有108人从事全科医生工作,占77.70%;县卫生健康局将落实《广东省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作指引》,及时建立完善执业医师服务基层机制;河口镇、螺溪镇、水唇镇卫生院已对2018年度3名特岗全科医生补充开展年度考核。对2019年度3名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进度慢的问题。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口镇(三标段)等4个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唇镇(一标段)等4个工程项目持续整改中。
2.关于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口镇(三标段)等3个工程项目已采取重新施工、变更设计等措施落实了整改。 陆河县城镇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一期)等5个工程项目持续整改中。
3.关于开票税率不符合规定的问题。陆河县镇级文体设施项目(河田镇)已严格按照项目实际开票税率据实结算。
(五)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滞后的问题。县林业局持续推进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工作。
2.关于挤占生态公益林补偿管护经费37.3万元的问题。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4月28日将37.30万元经费归还原渠道。
3.关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654.21万元未发放的问题。经核实,陆河县2020—2021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662.31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发放,目前全县已新增发放585.85万元,剩余未发放资金76.46万元。
4.关于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营林项目施工规模和地点的问题。县林业局已按照造林作业变更审批程序执行。
三、存在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陆河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一些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进行中,尚未得到完全整改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措施力度不足,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造成部分问题未及时完成整改;二是有些问题产生原因涉及历史遗留复杂问题或时间跨度大等情况,如新河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就省级股权投资资金的注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三是受客观因素制约,涉及项目建设进度问题的整改,需一定时间解决,如项目建设不规范。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扛牢整改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审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整改要求不松、压力传导不减;二是深入查找分析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症结,细化要求、优化措施、分类施策,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三是凝聚整改合力,强化部门间的横向协作以及部门与地区间的纵向联动,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下来,县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不断细化责任要求,坚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深入推进问题应改尽改、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推动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审计机关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做好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果助力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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