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4-10-18 15:4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陆河府办〔202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陆河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陆河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绿美陆河生态建设,科学规范开展我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切实提升县镇村绿化水平,结合陆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落实省、市、县关于绿美生态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绿美陆河生态建设,落实我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统一绿化管理标准,建立责任明晰、管护标准、投入规范的管护机制,确保县镇村绿化工作走实走深。

  二、工作职责

  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绿化种植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指导编制绿化实施方案、调剂苗木供给和提供种植技术指导。统筹做好育苗、找苗等工作,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苗圃建设,鼓励就地育苗。加强苗木培育、苗木运输等环节的专业指导,落实苗木调度保障。对存在缺口的城乡绿化大苗,对接省内苗圃场,建立苗木调运保障机制,强化供需对接,确保及时供应我县苗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国资局)、县陆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县城公共绿地绿化。包括县城范围内公园、广场、主干道、重要交通节点、居民小区、河流两岸等,进一步增加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县陆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田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圩镇绿化。包括圩镇范围内广场、公园、单位、学校、河岸、道路、闲置地等,重点抓好“七个一”工作,打造美丽圩镇,进一步增加乡镇建成区绿地面积,提高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乡村绿化。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见缝插绿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深入开展“四旁”“五边”绿化工作,包括庭院、房前屋后、村道、村民广场、祠堂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等,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种适宜树种,在“五边四旁”多种群众喜爱的摇钱树,在村头村尾公共开阔地多种本地优势树种。积极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河道边、水边绿化。注重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进一步提升河流沿岸生态景观带质量,提升绿化档次,并因地制宜沿河流两岸建设带状公园,提高水岸绿化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公路红线范围内绿化。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率。其中高速公路由相关管理企业按职责抓好落实,国省道由县公路事务中心按职责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事务中心,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陆分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校园绿化。积极开展整地扩绿,见缝插绿行动,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和校友在校园种树,充分利用校园边角地、外立面,见缝插针打造校园“屋顶花园”“植物墙”“走廊绿化带”等,创建绿美校园。增强校园生态功能,提高校园绿化品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学校、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机关单位绿化。结合单位庭院建设、园林绿化提升等项目进行创建,在单位大院、廊道或者墙体,种植、摆放、悬挂花卉和绿植,构建和优化机关庭院绿地系统和空间格局,创建绿美机关。(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工厂绿化。通过植绿、补绿、增绿,形成高低错落、层次分明、色彩协调的绿美工厂(企业),采取增绿提质、消除裸露、树立标杆等方式推动全县工业企业、产区周边绿化美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专用绿地绿化。除以上涉及范围外的区域,包括党群服务中心、居民小区、住宅区等其他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种植要求

  (一)科学选择绿化树种

  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选择造林绿化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江河沿岸、湖泊水库周围要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保水能力强的树种。公路绿化应选用适应公路环境条件、吸尘降噪、景观功能好的树种,并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城市和乡村绿化要充分考虑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群众健康和景观因素,配置适当的乡土树种、遮阴树种,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提倡使用实生苗,提高良种使用率,加大乡土树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力度,避免长距离调运绿化种苗。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

  (二)把握造林绿化时节

  宜在树木非生长季栽植,一般在三、四月份,选择在1~2场透雨后阴天或小雨天的早晨或晚上进行栽种,避免阳光暴晒,避免7~9月种植,提高种植成活率。主要种植技术措施包括整地、挖穴、回土与施基肥、种植、支撑、围堰浇水、覆土等。

  (三)绿化种植技术措施

  1.整地

  (1)清除干净栽植场地内的石块、瓦片、水泥废渣、玻璃碎片、砖头、宿根性杂草、树根、其他废弃物等,并将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2)场地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对场地内的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地形和土壤改良。

  (3)栽植土应肥沃、通气透水性好,符合种植要求。

  (4)因地制宜,保留种植地块的原生树种。

  2.挖穴

  (1)采用机械或人工挖穴。将挖出的表层土集中放置穴一侧,表层土以下的新土则放置栽植穴外周边,让其自然风化熟化,有利于杀死土壤中的害虫,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肥效。

  (2)栽植穴直径应大于土球30cm~50cm,深度大于土球高度20cm~30cm。

  3.回土与施基肥

  (1)回填种植穴,把泥块打碎,清除石块、树根和杂草;先回填表土,再回填底土,当回土至穴的三分之一时施放基肥,目的是改良土壤,提高土壤通透性,增加树木生根。

  (2)施放基肥一般用腐熟的有机肥,将其与回填原土充分混合。施放基肥数量可根据立地条件和树种特点做适当调整。基肥施放完后继续回土至平穴。

  4.种植

  (1)栽植时应小心剥除营养袋或外包扎物,把带土地苗木放置栽植穴中,使其根系伸展,扶正苗木。

  (2)回填土应用种植土,并分层踏实,然后用松土覆盖,堆成馒头状。栽植后二周内全面检查成活情况,发现死株应及时补植,确保成活率达95%以上。

  5.支撑

  (1)胸径6cm以上的乔木种完后用竹竿,木棍或支撑架等对树木马上进行支撑。

  (2)支撑高度一般宜支撑在主干高度的1/2~2/3处,落叶树为主干高度的1/2,常绿树为主干高度的2/3。

  (3)支撑物的护树桩不得损伤土球及根系,应距土球外缘10cm以上,与地面连接应牢固。

  6.围堰浇水

  (1)单株树木的围堰内径不小于种植穴直径,围堰高度宜10cm~20cm。围堰应用细土、踏实,不得漏水。

  (2)栽植后立即浇透定根水,水量不宜过大,水流要缓慢灌。需要时补浇第二遍、第三遍定根水,每次浇水确保浇足浇透。对浇水后出现的土壤沉降,应及时培土;浇水后出现的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

  7.覆土将树苗栽好浇水后,覆盖一层薄土,以保持水分。

  8.种植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种植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理大件垃圾、废弃物、明显泥块等,确保种植后现场整洁有序。

  四、管理养护要求

  (一)管护责任主体

  因地制宜压实县镇村绿化美化管护责任。绿化项目竣工前,落实“谁种植谁管护”机制,绿化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规定管护期内应履行管护职责,持续抓好种植苗木的后续管护工作,对枯死苗木尽快落实补栽工作,保障已种植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绿化管护工作移交给属地绿化管理部门。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移交给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下属单位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管护;圩镇范围内的移交给属地镇政府管护;村庄绿化的移交给属地村委管护。机关单位区域由各单位落实绿化管护。

  进一步明确村庄绿化管护责任。各村委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绿化管护责任制,要求责任人对管护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管护。对于个人区域,要发动群众通过“门前三包”管好房前屋后绿化管护工作。对于公共区域,各村委要以现有网格化为基础将村庄绿化纳入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对村庄绿化管护范围和区域进行分片分区、定岗定责。村级党组织组建“党员护绿队”,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等各方主体认领管护责任,推动每人认领一片“党员护绿岗”,发动“五边四旁”周边农户主动认领管护任务,落实绿化管护职责。

  (二)管护主要技术措施

  1.浇灌。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必浇透”的原则进行浇水,生长季(非雨季)每周2次,非生长季(非雨季)每半月1次。浇水应浇湿浇透,同时喷洒叶片冲洗灰尘,保证呼吸孔通畅。浇水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可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避免植物萎蔫。

  2.施肥。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早春施有机肥或复合肥1次,每年5-6月追施复合肥1次。宜每年施肥2~4次,观花树木可在花芽分化前和开花后各施磷肥一次,观果树木可在花前和果实膨大期各追钾肥一次,必要时,可在果实生长后期追肥一次;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

  3.拆除包裹布条。在种植乔木后的4—6个月内,应当拆除包裹布条、角钉等,确保树木的正常健康生长。

  4.修剪与整形(根据需要)。修剪应根据树木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发育阶段、景观等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当的方法和时期进行,不进行大修大剪,尽量保持树种原有风貌,乡村绿化非必要不提倡修剪。

  5.有害生物的防治。定期巡查,发现病虫害时,应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采用化学防治时,宜交替使用高效低毒的药剂,对于病死木,应及时清理,消灭病源、虫源,做到全面无害化处理,防止病虫扩散、蔓延。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检查,如薇甘菊、菟丝子等危害树木生长,应及时发现并处理。

  6.补植与改植。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除并补植,对生长环境不适应的树木应及时改植;补植的植物宜选用与原树种种类(品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

  7.防护。重点关注台风和牲畜损害,对倒伏、受损的,应及时扶正、支撑;折断或劈裂的枝桠,应去除残桩或修整断(裂)口;较大的伤口应做防腐处理;损伤严重的,应及时清除并补植。

  8.清理。及时清理乔木周围的杂物及垃圾,如铁丝、灯线等影响乔木生长的悬挂物,确保乔木健康安全的生长环境。

  9.加强检查。不定期开展养护检查和督查,并建立完善绿化管养工作台账,包括浇水、施肥、除草、修枝、清理等日常管护资料。对因人为因素导致树木及花草毁坏死亡的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各单位要依据职能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村要将绿美生态建设、村庄绿化管理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级绿美生态建设委员会,充分发挥“一约六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督导考核。深化日常督查检查,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规律的错误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服务职能,对陆河县绿化种植和管护工作予以倾斜支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大绿美陆河生态建设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绿化意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种植和管养,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