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府办函〔2024〕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陆河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燕峰(县政府)
副组长:陈灵光(县政府办公室)、刘志远(县民政局)、
肖广仁(县公安局)、邱胜常(县自然资源局)、邓新俊(县市场监管局)、叶治通(县林业局)。
成 员:郑义勇(县委组织部)、欧阳碧绸(县委宣传部)、黄智捷(县委统战部)、叶奔腾(县发展改革局)、邓伟略(县民政局)、邱洪伟(县司法局)、黄梦琼(县财政局)、郑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叶娘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罗文放(县交通运输局)、彭俊恒(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罗智潜(县卫生健康局)、彭煌(县融媒体中心)、罗晋文(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刘德尖(河田镇政府)、彭智活(河口镇政府)、
朱贞洁(螺溪镇政府)、叶培暄(水唇镇政府)、谢达枢(东坑镇政府)、彭晋团(新田镇政府)、彭层浪(上护镇政府)、刘圣宾(南万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刘志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0660—5662996。
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决定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
(一)处置遗体违规土葬问题工作组,由县民政局刘志远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二)处置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邱胜常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三)处置非法占用林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林业局叶治通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四)处置非法经营殡葬用品问题工作组,由县市场监管局邓新俊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五)处置殡葬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组,由县公安局肖广仁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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