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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汕尾-陆河项目(陆河县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2-02-24 11:02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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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新田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汕尾-陆河项目(陆河县段)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汕尾-陆河项目(陆河县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林建新(县政府)

  副 组 长:彭伟力(县政府办公室)、彭伟通(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     员:郑晋衡(县应急管理局)、叶剑宇(县自然资源局)、朱伟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彭俊能(县水务局)、钟裕村(县林业局)、黄仲宾(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彭少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叶镜旋(河口镇政府)、叶小彬(新田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彭伟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镜旋、叶小彬同志兼任。

  二、责任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安全审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建设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用地指标争取、征地工作指导协调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监管相关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指导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协调指导项目建设涉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项目涉自然保护区(保护地)、项目使用林地指标和林木采伐等工作。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工作。

  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天然气站场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申请报批、安全监管等工作。

  河口镇、新田镇政府: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做好项目安全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抢险应急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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