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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陆河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2021-07-13 14:31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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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府办函〔202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因人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陆河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玮玮(县政府)

  副组长:朱丽捷(县政府办公室)、叶光辉(县民政局)、叶剑宇(县自然资源局)、郑晋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裕村(县林业局)、王武赟(县公安局)。

  成  员:张洁(县委组织部)、邱雪丽(县委宣传部)、邓伟略(县民政局)、彭永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李少东(县司法局)、廖伟钦(县财政局)、叶海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建设(县交通运输局)、欧存(县卫生健康局)、张世迪(县侨务局)、黄娘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晋文(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彭有墙(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叶雁飞(县融媒体中心)、黄世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叶伟振(河田镇)、罗国辉(水唇镇)、朱武城(东坑镇)、叶镜旋(河口镇)、刘圣宾(南万镇)、叶小彬(新田镇)、黄永恒(螺溪镇)、彭娘江(上护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叶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5662996

  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决定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

  (一)处置遗体违规土葬问题工作组,由县民政局叶光辉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二)处置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叶剑宇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三)处置非法占用林地建坟问题工作组,由县林业局钟裕村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四)处置非法经营殡葬用品问题工作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晋衡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五)处置殡葬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组,由县公安局王武赟同志任组长,成员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抽调组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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