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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构建电子政务外网“一网通联”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8-17 16:52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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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府办函〔202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陆河县构建电子政务外网“一网通联”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陆河县构建电子政务外网“一网通联”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48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汕府〔2019〕54号)、《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委办字〔2020〕6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延伸工作,加快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网络互联互通,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解决部门网络“林立”、数据“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促进我县电子政务绿色、协调、安全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对电子政务外网的规范要求,结合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一盘棋思路、“夯基础、强支撑、提服务、促发展”建设主题和我县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专线网络资源,建设架构统一、基层通达、安全可靠、能力充裕的电子政务外网。

  二、工作安排

  (一)2021年7月底前,完成各地各部门专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完成机房试运行和二级等保复测和全部验收工作。

  (二)2021年9月底前,完成陆河县镇村综治视联网改造接入政务外网工作,开展县部分系统专网互通技术论证。

  (三)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县部分系统专网整合迁移试点工作。

  (四)按照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相关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分部门制定专网整合技术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完成新增设备的采购,分批开展我县各地各部门专网整合迁移工作。

  (五)2021年底,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初步建成全县统一、纵向到村、横向到部门的陆河县电子政务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规划。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十四五”数字政府规划,对各地各部门网络情况进行调研,在摸清底数和需求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规格和要求组织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分级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建设政务外网骨干网,县直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业务专网整合工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出台科学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专网整合方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制度管理,做到接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制定的方案,按照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协同建设,不得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二)统一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由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构建统一的政务外网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县的城域网,各地各部门按需求向政务数据管理部门申请接入。除涉密专网和其它上级特定要求铺设专网的,各地各单位不得另行租用链路、专线进行组网。

  在构建统一的政务外网的基础上,加快探索推动统一的互联网出口,为各地各部门部门统一提供互联网服务。实行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后,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单独设置互联网出口,确需单独设置的,需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按要求配置逻辑隔离设备。各地各部门已购买的互联网服务将在连通电子政务外网并提供统一互联网出口后撤销,不得再列支互联网通信等相关费用。

  (三)统一采购。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由管理方按上级文件要求,推动采用符合规定的方式统一采购,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作用,实现降费增速的目标,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按统一采购、统签统付或统签分付的方式支付费用,对未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审核或未统一采购的专网费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

  (四)统一接入。各地各部门对现有业务专网进行合理分类,并将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至县电子政务外网。凡是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必须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实现业务专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构建“一网通联”的网络环境,为全面推广应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推广应用政务业务系统奠定基础。

  (五)统一覆盖。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政务外网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技术队伍和资金渠道,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办公点的业务电脑进行政务外网接入,尽快完成县级政务外网向工作人员办公电脑延伸工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安全、高效的政务外网环境。

  (六)统一运维。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实行统一运维。按照政务外网的业务需要,配备完善必需网络安全设备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专业运维,确保全县政务外网稳定安全运行。

  四、主要任务

  (一)现有业务专网建设情况摸底调查

  各地各部门摸清业务专网的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率、审批部门和时间、经费来源等情况,及时上报政务数据管理部门汇总。同时,政务数据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清单,推动将各地各部门分散独立的业务专网分批次、按要求接入统一的县级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完善县级政务外网骨干网

  升级改造建设主备双线路、高速可靠的县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纵向拓展至全县各镇,采用视联网接入外网的方式实现128个村(社区)全覆盖,横向拓展全县各级部门。结合业务需求,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实现千兆到县、百兆到镇、按需到村,横向实现县各级部门政务网络带宽拓展到百兆。同时依托最新网络技术灵活调度业务流量,提升链路利用率。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分步实现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统一互联网出口服务。推动县级政务外网IPv6改造,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为民情地图、乡镇事项延伸、创建无证明城市等工作夯实网络基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县级节点建设

  完善陆河电子政务外网县级建设,按需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网络带宽和数据传输支撑服务,有效满足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的需求。推动实施县政务外网节点三级等保改造,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县级节点安全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统筹协调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按照省、市统一的网域保护要求,部署对应的网络和安全设备,满足不同级别业务安全需求,为分散隔离的部门业务专网纳入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奠定基础。按照省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整合的要求和“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将各地各部门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如工商专网、人社专网、政法委视联网、计生专网、教育网等通过网络对接、业务迁移等方式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积极协调、配合业务部门向省市申请开通县级政务外网访问部门专网权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为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平台提供网络支撑。[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各地各部门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建设或租赁使用的专网,通过招标采购等合规程序的,合同期满后迁改至电子政务外网;未通过招投采购等合规程序的,由各单位自行解除租赁使用合同,在2021年12月底必须迁改至电子政务外网。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相关预算和费用由迁出部门转至迁入部门。今后,除涉密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各地各部门新建部门专网必须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不得另行租用链路组网。[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增强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外网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明确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加强与保密部门联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政务外网技术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确定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做到“上网的不涉密、涉密的不上网”。[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委保密局,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提高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能力

  健全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服务体系,加强运维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运维人员技术水平。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迁移、应用、服务等流程。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持续运用网络安全新技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控预警,提高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移动陆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陆河分公司,中国联通陆河分公司,广电网络陆河分公司]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中心节点建设运维管理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迁移整合工作进度督导。

  (三)县直各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内部专网迁移整合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整合迁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专题部署,统筹推进整合迁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县电子政务发展“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要把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管理。对工作不配合、不重视、不落实,进度滞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

  (三)统筹经费安排。合理统筹安排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及网络平台建设、运维经费;对可以迁移的又未按期完成迁移整合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财政部门暂缓安排网络费用预算;对可以迁移的又不迁移整合的单位和部门,财政部门不再安排网络费用预算;已经完成整合迁移的,按照事项和经费同步迁移的要求,加大经费保障,确保网络运维必需的经费。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网络使用经费、电子政务建设经费等进行跟踪、督查、审计,对出现谎报、虚报、滥用经费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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