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府〔2019〕12号
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含驻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现将《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政府督查室反映。
(联系电话:5501300)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及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推动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县《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均逐项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督查重点:县《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将视情完善补充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实行清单管理。上述督查重点已以清单形式逐项明确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各牵头部门要据此尽快明确配合部门、有关镇人民政府的任务和责任人,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阶段性任务、具体工作措施等,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协调推动解决问题。需县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聚焦问题和关键,视情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下达督查通知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2.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3.挂牌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办,并视情在新闻媒体公开。同时,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以《督查专报》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三)开展实地督查。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县政府督查专员等工作力量,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镇或部门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指导帮助责任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适时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大督查,将县政府重点任务指标完成进度滞后事项等列入督查内容,对有关镇和部门进行集中实地督查。
三、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在县政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专题通报,表扬激励先进单位,通报批评不落实典型。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合规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镇、本系统承担的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找出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会同配合部门、有关镇政府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镇政府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镇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按时上报进展。各部门承担的《县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附件1)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具体工作建议等,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附件2)报告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1. 附件1.陆河县《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定稿) .xls
2. 附件2.落实情况回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