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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 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陆河府办〔2018〕38号
  • 2018-09-04 10:5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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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各有关单位:  

陆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编办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16     


陆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陆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结合我实际,制订本方案,重点抓好十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经济规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二)主要目标  

一是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和进出口通关时间,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减税降费,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带动有效投资增加。  

二是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要严格按规定监管。对刁难企业和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  

三是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和电力用户办电时间,着力搭建平台、精准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生态,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满足部门政务需求,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一网通办”。  

二、十项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职权。全面梳理分析五年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或调整由我实施的简政放权事项,及时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标上级部门标准,争取上级技术指导和数据共享,强化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全面加强部门事权承接能力建设,有效克服技术薄弱、设备短缺等问题,确保上级下放事项在我实施不打折扣。相关承接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编办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2.做好县级行政职权下放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赋予各镇政府更多自主权。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对标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的职权,认真梳理一批含金量高、可操性强的行政职权下放各镇政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干部下基层蹲点等形式,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基层承接能力,确保县级放得下,镇级接得住、管得好。(县编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3.继续深入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基础,减少群众跑腿办事,落实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全面清理各项“兜底条款”、“模糊条款”,实行“无差别审批”,逐步建立高效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编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项目施工建设审批改革  

打造项目施工建设审批“高速公路”,在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推广信任审批模式。统筹优化审批程序,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全面实施“一家牵头、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限时办结”的并联办事模式,推动土地取得、规划建设、综合服务等事项集成办理,全链条、全流程优化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等环节,在部门内部事项合并办理基础上推动按主题跨部门并联审批。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类事项在现有办理时限基础上再压减一半,且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期限的30%(不含法定公示期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实行重大项目办事绿色通道制度。(发改局牵头,县公用事业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编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府项目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项目投资评审、土地出让及规划国土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改革  

1.加强政府项目投资招投标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省、市、县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推行政府项目代建制,实现“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不断提高包括组织招投标在内的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效益。规范代理机构评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比选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招标代理,促进招标代理行为依法、规范、公正。积极稳妥推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消除有效低价中标法可能带来的恶意竞争,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招投标运行规则、法律责任等,增强招投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和服务行为。建立标后定期巡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项目现场履约评价,及时通报检查和履约评价结果,并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推动全流程闭合管理。完善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和奖惩办法,加大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信用考核管理和惩戒力度,实现招投标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有益、失信必惩”的市场氛围。(发改局牵头,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优质优价”招投标机制,政府采购项目逐步采用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进行采购,提高采购时效,降低采购成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构建覆盖政府采购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实现从政府采购资金预算、计划、采购实施的闭环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调控功能,着力扶持我中小微企业发展,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定期统计分析我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情况,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做法。实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建立通报机制,对采购人委托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直接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公告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信用监管的重点对象。(财政局牵头)  

3.严格政府项目投资评审及概算审核。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投资合理性等进行严格评审,从项目前期源头规范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质量和投资控制,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公共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优化评审工作程序,规范评审制度,完善评审内控机制,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严格审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审查概算编制深度和范围,全面审查工程概算各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概算评审工作内部审核制度,提高审核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行政管理能力,加强协审中介管理。(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县公用事业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土地出让及规划国土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灵活确定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属于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国土资源局牵头,财政局、县公用事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清理进企检查项目,规范检查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企检查的,检查实施单位要在年初制定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接受检查的时长和频次;确需实施临时检查的,检查实施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等市场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施“一单两库一细则”。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减少执法层级,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沉,对同一市场主体及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责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法制局、县市场质量局、编办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和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及时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稳妥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按照承接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进驻、承接其他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自愿进驻原则,成熟一批进驻一批。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超市监管机制,出台日常管理制度、收费监管办法和保障机制、交易规则、信用监督制度,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中介服务资源不均、地方保护、中介垄断等问题,打通群众办事“中梗阻”,推动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各级行政职权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编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  

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协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全程电子化,着力解决办照准入程序短板问题。取消工商名称预先核准,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力争再压缩。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全面实施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备案(不含减免税项目)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贯彻落实《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探索实施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推进抽查结果信息和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全各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使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县市场质量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对标广州、深圳先进经验,制定实施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强力推进“照后减证”,实行涉企事项“一本通办”,加快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质性精简优化纳税程序,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探索建立项目前期服务制度,试行区域评估制度,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实行联合审图,改革消防审批管理体制,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优化进出口税费管理,提升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推进营商法治化建设,坚决治理“红顶中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浓厚氛围。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县经信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要通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有效措施方案等方式来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用地成本、社会保险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经信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编办牵头)  

(八)深化肉菜海鲜、煤气和建筑材料市场监管改革  

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市场垄断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严肃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对涉黑涉恶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既打又建,摸清肉菜海鲜、煤气和建筑材料市场情况,优化供应结构,增加或调整市场供给,平抑市场价格,加强市场监管。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的管道燃气发展计划,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激发群众报装管道燃气热情,提高天然气城镇居民气化率。逐步减少瓶装煤气使用,对煤气充气点全面排查,存在选址不符合消防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无证经营、安全设备不足等问题的,必须取缔或立行整改。深化建筑业改革,打破建筑材料不合理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取消不合理准入限制。(县市场质量局、住建局按行业领域牵头,发改局负责价格监管,直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应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搭建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推动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迁移上云,实现数据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打造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县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十)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按国家和省部署稳步推进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摸清全县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权力,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加强调研和论证,确保本轮机构改革达到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目的。编办牵头)  

三、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牵头抓总,督促直有关部门落实改革十项重点任务。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和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要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细化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要制订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逐一明确负责部门、牵头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任务不被“悬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放管服”改革十项重点任务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日要将当季度进展、问题、建议等梳理成书面材料报送编办。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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