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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06-20 16:11
  • 来源: 陆河府办〔201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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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陆河县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水产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31


陆河县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

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办[2018]225号)文精神,为加强陆河县渔业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确保做好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现结合陆河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守生态底线,科学规划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切实维护和提高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价值和保护功能。

()工作原则

周密部署。针对陆河渔业自然保护区建设需求,在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整体布局,健全机制,统筹推进陆河县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的实施。

明确职责。明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确保严格按照技术导则逐步完成我县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主动配合。根据省厅要求密切配合省技术调整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服务与支持,确保勘定数据真实准确,为立标工作打好基础。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勘定陆河渔业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范围和功能分区界限,健全保护区范围坐标建设体系,解决保护区界限不明、面积不准确、功能分区不科学的历史遗留问题,从而实现我县海洋与渔业保护区信息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对保护区的有效管护。

阶段目标: 2019年底前, 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技术导则完成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2020,完成市、县级保护区勘界和界标设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陆河县渔业保护区勘界立标协调组。由陆河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陆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水产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水产局局长罗国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县渔业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成立陆河县渔业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小组。主动对接省技术调查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做好全县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三、组织实施

()前期工作。组织我县相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制定陆河渔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明确勘界立标工作开展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工作实施。根据省厅要求,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由保护区管理机构与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备案。县水产局为勘界立标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勘界立标的实施工作。

()成果公告。根据省厅要求,省级保护区勘界成果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联合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省厅上报,经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市县级保护区勘界成果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省厅上报,经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界标设置。依照已公告的勘界成果,结合陆河保护区流域状况,在重要地段合理科学设置陆河渔业保护区界碑、界桩。

四、工作保障

为促进勘界立标工作落实到位,陆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勘界立标工作,县水产局为这次勘界立标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文件规定,省级保护区勘界经费由省海洋与渔业厅解决,立标经费由地方协调解决;市县级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由地方协调解决。

为确保不拖全省勘界立标工作的后腿,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在财政困难、立标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县水产局应主动向省海洋与渔业厅反映,恳请在立标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的照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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