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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改房不动产登记需要重新确认宗地及权籍调查的通知
  • 2017-11-15 10:24
  • 来源: 陆河府办函〔2017〕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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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动产登记一定要落宗、落幢、落号(以下简称“三落”),我县的房改房“三落”工作历史遗留问题最为突出。经房改房管理办公室统计核实,全县有91宗小区进行了房改,落宗过程中普遍存在房改房占用土地面积、界线与原土地发证面积、界线不一致;以及原房改房无土地证等问题导致无法“三落”的问题。房改房“三落”问题已经导致房改房业主无法进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严重影响群众合法权益,造成群众意见甚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本着“尊重历史、保护权益、维护稳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为妥善解决我县房改房的“三落”问题,将由不动产测绘公司对需要办理不动产业务的房改房宗地进行实测后,宗地有变化的根据实际的面积和界线及宗地图再次进行确认,有必要的重新进行权籍调查后再进行“三落”。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陆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好全县房改房“三落”工作,不得无故拖延、不得延误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联系人:孔小帮,电话:5661661,手机:1332268****。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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