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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陆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05-08 10:50
  • 来源: 陆河府办〔201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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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陆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2017年陆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组织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采取全县“规定动作”与 “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县长、县消安委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李小鹏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消安委副主任蔡新勇

县消安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文放

县消安委副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许治桂

成  员: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许治桂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

工作目标:

(1)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工作方法:

(1)文化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在夏季期间组织对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活动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旅游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全县旅游经营单位的定点工作,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在夏季期间组织对旅游住宿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督促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对“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在夏季期间组织对社会(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光荣院(间)、救助管理站等城乡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和殡葬事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无主管行业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警务督察部门要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督察内容,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认真履行检查责任;治安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治安基础防控的重要内容,督促特营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级网格组织应将充分动员发动基层网格员,在夏季期间组织对“小娱乐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

工作目标: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工作方法:

(1)安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依法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在夏季期间牵头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牵头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2)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

工作目标:

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工作方法:

(1)各镇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2)安监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责任。

(3)村委、社区开展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针对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本地区火灾形势平稳。

工作方法:

(1)全县集中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和“迎十九大,筑防火墙”消防安全检查。

(2)在开展上述四项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通过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梳理本地的突出隐患问题,至少部署开展一项针对性专项治理行动。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工作目标:

通过全力整治,挂牌一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夏季期间,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推进市政府挂牌督办河田镇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工作方法:

(1)河田镇政府要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进展,保障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顺利实现摘牌销案的目标。

(2)各镇政府要针对夏季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4)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5)各地要紧密结合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措施与行政许可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探索出台消防消息公开、信用惩戒、信用修复、信用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与企业、个人信用捆绑,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给相关部门,分层次、分档次对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惩戒,倒逼社会单位与公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工作目标:

行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工作方法:

(1)民政、教育、卫生、文广新部门建立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确定1家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逐步推开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教育部门督促每所学校落实1名副校长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教育部门任命、有签订责任状、有消防部门培训。

7、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

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工作方法:

(1)各地要担负起“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责任,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逐项落实工作要求,并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2)综治部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纳入平安建设的考评内容,依照平安建设有关要求,推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与平安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住建部门要发文督促设有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要结合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完善小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民政部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居民小区或住宅楼开展检查指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3)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指导力度。公安派出所应组织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结合对居民社区、住宅楼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其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

(4)各级网格组织应将充分动员发动基层网格员,组织对居民社区、住宅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要求落实居民社区、住宅楼的建设工作。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住宅楼,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责任,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要求开展建设工作。组织业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

(二)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各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任务,夯实城市消防安全基础。

工作方法:

(1)县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出台一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各镇要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100%。6月底前,各地要制定出台消防水源或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规定,完成对所有市政消火栓“穿衣戴帽”、安装荧光标识和防撞设施,市政消火栓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管理平台,运用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组织、全面覆盖、综合监管、常态运行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现规范化管理。80%的镇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规范运作。

(4)符合建队条件的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社区按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消安〔2017〕2号)要求建成微型消防站,并具备“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灭火救援能力。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工作目标: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以及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冒烟不起火”。

工作方法:

(1)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地要组织人员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行业单位加强消防安保措施,严格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列管单位消防安全。

(3)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源头管控,严格活动审批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举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安全保卫力度,切实保障活动的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社会化宣传全面铺开。教育局、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6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100%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6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社区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民警普遍开展消防培训;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建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求。

2.消防知识全面普及。陆河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100条(次);消防部门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完成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宣传阵地全面覆盖。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实体运作,配齐相关人员、设备;充分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建成消防教育馆、消防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发挥消防站开放“微信约”平台优势,每周开放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上旬)。各地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地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5月上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消安委主任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负责人,消安委副主任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负责。逐项分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二)切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企业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切实强化奖惩问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研究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灾两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的办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地方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511119),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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