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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陆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部门职责的通知
  • 2017-04-24 15:19
  • 来源: 陆河府办函〔20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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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民政厅粤民函〔2016〕2417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县殡仪设施落后的状况,我县必须在2017年动工建设县殡仪馆。为解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碰到的各项实际问题,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现将落实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召集项目实施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县殡仪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责任人:彭云渊。

二、县民政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立项、规划、设计、环评、勘探、报批等前期工作,全程组织项目运作、实施及监管;全力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各项申报审批手续;负责殡仪馆建设资金跟踪落实,力争项目在2017年上半年动工建设。责任人:丘伟声。

三、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林业用地指标申报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解决用地指标问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朱伟东。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及建设规模各项指标申报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解决用地规划用地指标问题及相关工作。责任人:叶剑宇。

五、县住建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用地规划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负责人:罗洪声。

六、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县殡仪馆选址用地规划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人:朱锦燃。

七、县环保局:负责县殡仪馆环境评估及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人:范元展。

八、县政法委: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及安全组织协调工作。责任人:叶佐然。    

九、县公安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制止社会人员扰乱、破坏项目实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案件。责任人:罗文放。

十、县财政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资金统筹及拨付工作。责任人:叶杰雄。

十一、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殡仪馆建设的消防申报验收等工作。责任人:许治桂。

十二、县信访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信访解释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责任人:张盛峰。

十三、县供电局:负责县殡仪馆建设过程中供电保障工作。责任人:江 诚。

十四、河田镇政府:负责县殡仪馆征地工作;协调当地村委做好当地人民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在建设工程中排查存在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信息动态,上报并处理各种破坏、阻止施工的行为;做好征地后续工作;协调做好供水、供电等工作。责任人:朱振江。

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是县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县殡仪馆项目建设,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县殡仪馆建设顺利推进,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问责。

特此通知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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