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计划管理,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出让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使用条件 |
出让年限 |
1 |
河口镇新河工业园区内 |
2000 |
公共服务(供电设施用地) |
容积率≤0.6 建筑密度≤15% 绿地率≤40% |
50年 |
需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陆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660—5663681
联系地址:陆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2018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