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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项目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项目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 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村
项目概况: 陆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河中心加油站位于河田镇河东村陆伍公路边,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项目共设3个50立方米的直埋卧式油罐,其中柴油罐1个,汽油罐2个,折后罐容为75立方米,设四枪加油机3台,并安装了一次卸油和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项目于2012年8月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2年9月经陆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为此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该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验收监测单位: 深圳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17年1月23日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验收监测报告: 见受理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陆河县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700
邮寄地址: 陆河县城朝阳路
传真电话: 0660-56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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