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一)《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最新要求的创新举措。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面对新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省委书记李希提出要坚持质量为王,推动我省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全链条发力打造高品质广东制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提出广东要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在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上有新作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和创造新经验。2020年9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持续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有效助力陆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的出台是补齐陆河质量工作短板弱项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县的质量强县建设、质量提升活动不断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在近三届全市地级以上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陆河稳居前位,未发生过产品、工程以及服务等领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但是,我县质量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质量提升投入不足,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制造业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企业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粗放型发展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等,这些质量问题影响了我县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方案》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将有力推动陆河质量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助力陆河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方案》重点内容说明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和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以加强陆河质量治理体系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为主线,以实现陆河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目标,针对我县质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21条实实在在的举措,旨在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强化社会各方参与,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推动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着力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推动形成更强的质量治理合力,不断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
《方案》明确,到2025年,围绕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
《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工作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围绕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力争在产业集群建设1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检验检测平台”;围绕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精准帮扶,提出“精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行动,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费后补助、科技创新券补助等政策”;围绕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提出“实施省科技奖培育计划”。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新增主导或者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地方标准1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25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等具体目标。
《方案》的印发实施,将加快陆河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对实现陆河质量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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