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8月31日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陆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理解《方案》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逐渐凸显,人民群众对其子女入读优质学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城区学位资源紧张、农村学校发展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粤发〔202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暨“双创”工作现场推进会以及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县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陆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方案(2024—2026年)》,旨在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教育部门会同各镇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前提下,以积极稳妥推进为原则,保障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统筹规划好学校布局。将全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布点,实现资源整合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
(二)因地制宜实施布局调整。各镇结合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采用撤并小规模学校、完全小学改制为分校、设立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方式,对学校布局进行合理调整。
(三)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诉求。在实施小规模学校撤并过程中,要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工作目标
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从撤并小规模学校、推进“一校多区”办学、设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实施镇中心小学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优质学位供给,明确镇中心小学管理职责,推动教育资源尤其是教师资源的高效整合。至2026年秋季学期,全县设立10所公办初级中学(含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立17所公办完全小学(含7所镇中心小学)。
四、方案的调整计划
(一)撤并部分小规模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撤并河田镇岳溪小学和上护镇护南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计划撤并河田镇内洞小学、新田镇新村小学、南万中学初中部(南万中学更名为南万学校)。2025年计划撤并仑岭中学。2026年计划撤并南溪中学、上护镇大同小学。
(二)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做大做强优质学校,将县实验小学、县实验中学整合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命名为“陆河县实验学校”。结合镇中心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整合重组规模较大、办学质量较好的区域中心学校,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彰显一校多区办学模式的优势,推动学校内各校区的高度融合发展。2024年秋季学期,完成县实验学校,东坑镇中心小学(原东坑小学),螺溪镇中心小学(原螺溪小学)、新良小学,河田镇中心小学(原河南小学)、城北小学、河田小学,上护镇中心小学(原护北小学)、樟河小学,河口镇中心小学(原河口小学)、营下小学、北中小学,新田镇中心小学(原新田小学)、逸夫小学,水唇镇中心小学(原吉溪小学)、新丰小学、护硁第二小学的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以上17所学校保留法人,其他小学注销法人,其中镇中心小学负责对全镇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三)增加优质学位供给。结合实际制订《陆河县实验学校优质学位扩容工作方案》。至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学校初中部新校区、老校区同时办学,增加2400个初中优质学位;河田镇宝山小学、高砂小学改制为实验学校校区,增加1550个小学优质学位。
五、方案实施的时间节点
2024年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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