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上午,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裴书荣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意义和办案程序以及汕尾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汕尾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公益”的核心内涵,紧扣重点、精心部署,确保实效,以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汕尾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9条,立案2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5件,占比57.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件,占比23.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占比1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比7.7%。
在办案中,汕尾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紧盯重点领域,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以“把汕尾建设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为中心,加强对污染生态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行为的整治,结合我市实际,重点针对破坏海岸线、海域违法养殖、非法盗采海砂海石、破坏沿海防护林等行为办理案件,立案15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保护我市绿色生态环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重点针对国有土地违法出让、出让土地长期不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进行排查,以疑难复杂案件突破带动一般案件办理,如在充分调查核实、厘清各种法律关系后,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收回非法流转的16万多平方米国有土地,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重点针对企业、超市、市场、网络餐饮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生产销售“毒豆芽”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市检察院联合市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活动,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以公益诉讼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重点针对擅自批准产权变动、违法减征少征税费、非法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等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效挽回国有财产9万多元,国有土地9千多平方米。
公益诉讼是新时代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对此义不容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高检院、省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更加注重办案质效,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并及时举报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举报致电12309,维护社会公益,共建美好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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