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多次会议上均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相继印发。为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批示精神,我市起草并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实施意见》,日前,市政府分管领导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起草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实施意见》结构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中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出台有利契机,我市有必要出台相关文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6〕8号)
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于9月上旬启动文件起草工作。9月27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扶贫办等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的函,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委办公室、市经信局和市政务服务办等5个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48个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经市政府办公室整理,形成《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三、《实施意见》结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强化服务思维、强化创新思维;坚持正面导向、坚持群众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等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二部分,促进政务阳光透明,加快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第三部分,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参与度和实效性。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建立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政府数据开放专题活动,推动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应用。二是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材料3个工作日内与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拓宽公众政策咨询渠道,设置政策解读与问题回应栏目。三是加强舆情处理与回应。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及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网络新闻发布平台建设。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四是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在线客服及热线电话管理,建立及时有效反馈机制。积极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加快电子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创新。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逐步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结构布局。二是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强化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模块建设,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信用汕尾”网站功能。三是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四是推进政府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网上办事全程记录管理,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塑、进度可查的办事督查和投诉举报机制。加快推进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与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部门联网监察,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管。
第五部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基础性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二是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梳理甄别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公布规范性文件。未经规定载体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区划+平台名称”的命名原则,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标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办理事项进驻管理,鼓励和引导与投资项目关系密切的技术审查、中介机构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1位政府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对口培训、境外培训等项目中增加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在3年内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三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实施意见》最后还附有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明确36项工作任务的负责单位、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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