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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如何,直接决定着人心向背。干群关系和谐了,我们党执政就有了牢固的群众基础、感情基础,才能协调、理顺、沟通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新形势下,如何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为此,汕尾市委从汕尾干群关系的实际状况出发,适时地作出了在全市开展以“双融双建”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为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和谐与新农村建设,加快汕尾现代化建设进程,进行了新的有效探索。本文就从当前干群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出发,对如何通过“双融双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新时期干群关系作出思考。
一、当前干群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干群关系虽然总体趋势良好,但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地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分配不公,认识不一致,引发干群矛盾。
掌握公共权利和公共资源的干部与群众相比,总是处于强势地位。在农村,干部掌握着稀缺资源,在土地承包、山林管护等方面占据有利条件,致富的天平一再向干部倾斜。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由于身份、地位和行业的差别,收入差距也十分明显,因此,导致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心理失衡。从而引发干群矛盾。
(二)群众利益得不到应有维护或被损害,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一些干部宗旨观念不强,不关心群众疾苦,不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往往不能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致使群众的大量需求得不到满足,利益得不到维护。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农民土地被占用、房屋被拆迁中,有些干部或者滥用权力、违规操作,或者克扣、挪用土地征用费,造成大量农民和拆迁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群众反响十分强烈,时常导致群体事件发生。
(三)干部队伍素质低下,伤害干群关系。
一些干部文化素质低下,能力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力发展经济和改善群众生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群众很不满意。特别是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给群众蒙上了阴影,破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
二、干群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干群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体制不健全、干部作为不当等原因。从当前干群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一)经济发展滞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求,是引发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
(二)由于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健全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是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干部思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引发干群矛盾的直接原因。
三、通过“双融双建”密切新时期干群关系的思考
密切新时期干群关系,是我们党密切党群关系,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和支持,巩固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双融双建”实践活动,其根本宗旨正是密切新时期的干群党群关系。通过“双融双建”,构建和谐干群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新农村建设。因而,开展“双融双建”实践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从干群和谐、党群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与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而作出的战略性、深层次的思考,是构建和谐汕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大举措。
(一)开展“双融双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经济发展是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根本途径。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只有把经济搞上去了,解决干群矛盾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开展“双融双建”实践活动,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应注意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要注意解决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问题。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是最容易产生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地区和人群。利用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认真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在帮助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的前提下,从本地资源和发展优势出发,帮助理顺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和目标并从资金(农贷)、技术、管理等方面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帮助招商引资,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使贫困地区尽快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二要注意解决统筹发展的问题。正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社会矛盾最为凸出的时期。因此,干部要通过察民情,听民意,集民智,化解各种矛盾,整合各种资源,从各方面统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突出发展好社会公益事业,使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二)开展“双融双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双融双建”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指导,提高对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增强群众工作的合力。党员干部要结合“双融双建”实践,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干群关系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想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作过细的工作,解决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对于出现的矛盾,领导干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化解矛盾。要针对不同层面的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各具有特色的群众工作。
(三)开展“双融双建”,着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要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双融双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行路难、看病难等生活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实践中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作者单位: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布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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